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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济朋:新加坡反腐如何打“苍蝇”
//www.workercn.cn2014-01-21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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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的政府体系之廉洁并非古来有之。在上世纪中期的殖民地政府时期,一度也曾“苍蝇”横行。

    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在其回忆录中说,那时候,中下层的警察、小贩稽查员和土地管理员的贪污行径越来越猖獗,这些在街道上执法的基层公职人员“要么发出传票,要么在接受了满意的贿赂后假装没看见。”

    这种“苍蝇”乱飞的景象,对一般人的感受和社会风气自然不会没有影响,也使得许多人对于新政府打击贪腐的行动信心不足。社会风气的转变是渐进的,新加坡靠的是一方面坚持打“老虎”,强化反腐法律;同时有针对性地细化制度减少基层执法人员的便宜行事权,来使“苍蝇拍子”更细密。

    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政府在1959年上台,开始雷厉风行地反腐,但到了1971年,贪污调查局又侦破了这么一个案子:250名交警巡逻队队员集体收取保护费!在此案中,许多小货车车主不得不每月“孝敬”交巡警5至10新元,才能免于被骚扰,否则就会不断地接到传票。

    可见,任何国家要消除“苍蝇”飞舞的局面,皆非一朝一夕之功。可以说,打“老虎”,拍“苍蝇”,比拼的都是耐力。腐败的扩散性极强,一旦有了空间,就会迅速扩张;而“苍蝇”乱飞,则说明诱发腐败的“缝”多。

    从策略上来说,打“老虎”容易上头条,可以逐渐扭转社会整体观感,廓清社会氛围。李光耀曾说,与起初表明决心相比,更难的是“零容忍”的决心和持之以恒的毅力。新加坡从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几位部长先后涉及贪腐,大约每十年一人,包括60年代的国家发展部长陈家彦、70年代的环境发展部政务部长黄循文,最“有名”的是在1986年因被查而自杀身亡的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新加坡政府对这些案子,一桩一件,依法查处,让老百姓看得见,看得清。

    正是这些持之以恒的努力,逐步改变了新加坡社会对政府廉洁度的观感,也逐渐树立起新加坡对贪污“零容忍”的信念:高官涉腐,一样会被依法治罪。

    至于拍“苍蝇”,更是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打“老虎”的过程本身就是对“苍蝇”的威慑,能够改变导致蝇蚊孽生的环境。新加坡当时的做法是加强反贪机构的独立性,修法加强反贪法规的威慑力,让“苍蝇”不敢落脚。

    而更根本的办法,则是一边继续拍“苍蝇”,一边把制度“拍子”织得更细密,这需要修改制度细节,一小块一小块减少灰色空间,也需要有针对性地消除一些被“苍蝇”视为叮一下无关大碍的潜规则,如交巡警收取的好处费。

    至于什么时候挥拍子,怎么拍,拍死多少苍蝇,轰走多少,也需要把力气用得恰到好处。反腐败,拼的不仅是肌肉,也是耐力和智慧。此外,公众的支持也很重要,尤其需要公众明白,他们自己也可能要放弃蝇头小利。毕竟,清明的环境符合每一个人的长远利益,包括现在的短暂得利者,因为他们的后代同样需要一个宜居的社会。

    反腐成效,每个人在自己生活中都能切身体会到。因此,真正触及你我他身边的腐败现象,让人们有直观的感受,人们才能更有信心对身边的腐败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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