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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八旬华裔老人因在纽约乱穿马路而遭警察暴打的消息引发国内外热议。老人头破血流、满脸茫然的画面令人震惊,也令人唏嘘。
社会运行离不开法治,无论在任何国家,对违法行为,即便是乱穿马路这样的小事,都没有理由纵容姑息。从严格执法的角度来看,美国警察制止老人乱穿马路,或者为此开出罚单都无可厚非。不过,美国警察暴打华裔老人的行为之所以引人关注,重点并不在该不该执法,而在于执法方式本身。对一位不会英语,因而对警察制止没有及时反应的八旬老人,一干强悍的警察如“天兵突降”一般,将其团团围住,在产生争执后更是不分青红皂白拳脚相加,致其不得不入院治疗,这样的执法真是让人开眼。双方的责任问题如何分剖,可能有待于更加细致的法律甄别,但美国悍警们对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大打出手,终究逃不脱暴力执法、侵犯人权的嫌疑。
说起美国警察的“铁腕”执法史,可谓劣迹斑斑、饱受诟病,而且在对待少数族裔时尤为明显。据媒体报道,很多华人都反映过他们进了拘留所后被戴上脚铐,黑人在执法中遭到警方暴力更是家常便饭,美国警察因侵犯嫌疑人和服刑人员权利而遭受的投诉与指控都呈上升趋势。最为世人所熟知的,便是1992年洛杉矶警察武力殴打交通违规的黑人罗德尼·金,并最终导致大规模的城市骚乱事件,可谓是抹不掉的历史劣迹。美国常常自诩为“法治国家”,一天到晚到处指责他国人权行为不当,但自身的警察队伍却屡屡爆出恶行,执法丑闻时有发生,严重人权问题随处可见,不能不被人视为一种自大和虚伪。
事实说明,美国的法治并不是标杆。对“文明执法”、“人性执法”,不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判断,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尊重人权,却是所有执法者都必须遵守的规矩。对于美国庞大的警察系统而言,改变对少数族裔的执法歧视,用一种更为公平正义的方式来实现对社会治安的维持,也许类似的流血事件和舆论冲突才能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