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弗洛伊德之死”事件发酵至今,已有超过140位记者受到警察袭击。这里头,除了当地媒体记者,亦不乏来自德、英、加、澳等其他国家的记者。大多数案例显示,即使在记者亮明工作身份的情况下,警察依旧不收手。一时间,在美报道抗议事件的记者人人自危。事实再次表明,美国新闻自由充满虚伪性。
虽然美国新闻界自我标榜为第四权力,强调记者在信息搜集、发布、传播等活动上的自由,但无论是新闻自由滥觞的托马斯·杰弗逊时代,还是20世纪60年代民权高涨的时代,美国新闻自由都是“说一套做一套”。
首先,制度困境限制新闻自由。虽然宪法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限制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但美国一直在钻法律漏洞来大做文章。比如,1938年制定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当时的理由是严控“纳粹宣传”。如今,为了限制外国记者,该法再次被启动,美国政府要求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的组织必须在美国司法部登记,定期披露所有在美活动和财务状况。问题在于,谁来认定以及基于什么标准来认定外国势力和政治活动,该法未作规定。有消息称,继2月将5家中国媒体列为外交使团后,美方正欲将包括《环球时报》、凤凰卫视等在内的更多中国媒体认定为“外国代理人”。可见,其标准宽泛到几乎可以随意的程度。
其次,政治措施影响新闻自由。在美国新闻自由的“神话”中,媒体以“客观中立”自居。但实际上,美国政治往往以隐身形式干涉新闻活动。典型一例就是2017年,美国参众两院邀请脸书、谷歌及推特的领导高层出席“通俄门”调查听证会。此后,谷歌公司从Google Preferred项目中移除今日俄罗斯电视台的节目。推特公司发布公告称,已经查明并封锁了200多个“违反公司服务条款”的俄罗斯虚假账户,并很配合地指出,俄罗斯政府曾经斥资27.4万美元购买了针对美国的广告。这一通操作下来,美国对今日俄罗斯电视台干涉美国大选的指控有了更多底气。当年年底,美国国会广播电视记者采访席执行委员会将今日俄罗斯注册为“外国代理人”,禁止其采访美国国会各项活动。这足以说明,美国只允许传播符合自身需求的新闻,极力打压与自身意识形态不同国家的媒体机构。
再次,公关营销干扰新闻自由。美国媒体既是内容生产者也是企业,这决定了商业利益与新闻自由的冲突难以避免。一旦媒体影响利益集团时,记者就失去了新闻自由。与之同时,美国相关部门会利用大数据公司对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话题直接进行干扰。近日,澳大利亚研究院发布的一份调查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3月以来,一批有组织的“水军”,运用机器人账号,在社交媒体上散布“新冠病毒为中国政府在武汉病毒研究所人为制造的生化武器”的阴谋论。据统计,这些谣言在推特上可能覆盖到的有效用户数高达300万到500万。
综上可见,美国媒体有着鲜明的阶级性、党派性和商业性,必须服从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维护利益集团的诉求。美国的新闻自由从来只是“神话”。早在80年前,英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爱德华·卡尔就提醒人们,“我们应该清楚,美国是利用善良外衣掩盖他们自私的国家利益的艺术大师。”这种伪善是他们思维中的特有怪癖,而新闻自由正是其掩盖不公的华丽外衣。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传播所副所长、传媒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