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规程》对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运行等重要问题分别作了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国家规范,首次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组织体系中的最高学术机构定位。(2月20日新华社)
高校的学术权力在行政权力笼罩下,直接导致了高校学术事务与非学术事务不分,学术尊严丧失的后果。学术委员会其实在不少高校已经成型,但由于无明确有效的对于行政权力的规范,它离真正让学术权力主导学术事务,抑或是通俗易懂的“教授治校”,仍有很长距离。或正是出于一种现实的考量,此次规程,对于学术委员会中领导人员与专任教授的人数比例进行了严格界定,以防止学术委员会沦为行政权力的延伸,颇具现实针对性。
众所周知,学术委员会,只是相较于高校内部行政权力的一种力量,区别于行政事务的管理,而主要着眼于学术的自治。但是,在更大范围内,高校未能脱离行政化的桎梏,高校与政府的关系,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都未能得到清晰的界定,特别是在学术资源的配置上,学术事务的评价上,行政权力依旧占据决定性力量。在这种局限性下,纵然规程对于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分配进行了细致约束,我们依然很难期待行政化高校中的学术委员会,能够真正承担起“教授治校”的学术理想,真正确立起学术的尊严。
就在同一天,教育部还要求直属高校年满60岁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退出领导岗位,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主要职务。于高校去行政化悬而未决的关口,这种指向约束高校行政权力的新规,或许是一种折中方案。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要“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虽说是逐步,但目标是清晰的。规程承认学术委员会在学术组织中的最高地位,客观而言,亦是对于去行政化这一根本目标的呼应。明确让高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并防止行政权力过渡渗透,有助于建立学术权力的角色意识,为进一步地去行政化提供经验。
高校去行政化之路注定不会平坦。这个过程中,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博弈,定是个艰难的过程。如果单纯靠大学内部力量的协调分配,必定难实现让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各归其位的大学格局。学术委员会的地位能否得到保障,学术尊严究竟几何,大学的去行政化,依然是不可松懈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