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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杰:保护票房就是保护创作
//www.workercn.cn2014-01-24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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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去看电影,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明明买的是《大笑江湖》,拿到手的票却是《赵氏孤儿》;本应是机打的规范票据,却成了手写的白条一张;还有名目繁多的团体票,不规范的年卡、优惠卡……反正对自己看电影没啥影响,不少观众也就照看不误。殊不知,这种“不问其余”的态度,无意间促成了票房的偷漏瞒报。

    一只只“偷票房”的黑手,利用技术与监管的漏洞,仅去年便“黑掉”至少50多亿元票房,每年的瞒报率都在10%左右。院线“瞒大头、报小头、交零头”,让供片方吃尽了苦头,造成了电影专项资金和营业税的跑冒滴漏,更从长远上束缚了行业成长,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斩断“假分账”的利益链,既是彰显公平、维护法律尊严,更体现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势在必行。

    市场从失范走向有序,法治是最好的戒尺。日前发布的《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和《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利用技术护航,实现系统有“户口”、电影票有“身份证”,同时重拳出击,加强行业监管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本轮出手动作之大,有舆论形容其“拳拳到肉”。

    有人会问,片方与院线的利益博弈,不该让“你情我愿”的市场规律说了算吗?事实上,作为一种特定的营销模式,先上线、再回报天然存在恶性竞争的隐患。比如,一些贺岁档的大片上映时,片方往往需要组织数以千计的监票员、巡视员,成本过高且鞭长莫及,甚至还有监票员被收买,可谓防不胜防。这时,第三方的依法介入,才是效率最优的选择,才可能遏止偷票的铤而走险。

    当然,与任何领域的监管类似,市场失灵之外也会有政府失灵。票房痼疾已久,根除并非易事,能否一剑封喉?面对巨大的利润空间,执法者能否把持得住,不想着“利益均沾”?从企业自查的“游击队”,升级为政府监管的“督察队”,同样需要强化多方监督的机制,将公正进行到底。同时,行业自律依然是重要补充,充分发挥全国性市场监管公司的作用,也必不可少。

    利润丰厚却暗藏“黑箱”,盗版盛行却麻木迟钝,监管紧迫却时有漏洞,乃当下许多文化创意产业的通病。一个动漫收视大国,动漫专业的就业率却持续低迷。这背后,是版权保护、精神创作回馈的短板,令精神文化产品的创新缺乏激励,与“偷票房”的因果逻辑如出一辙。“鱼塘中一条鱼死了,这是偶然事件;倘若多数鱼死了,说明是水的问题。”同理,我国文化企业创新意愿与能力的现状,反映出创新驱动发展的环境亟待改善。正因此,1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为保护和鼓励创新、更好实现创意和设计成果价值营造良好环境”。

    关于此,马克·吐温有个形象说法,“没有专利局和完善的专利法的国家就像一只螃蟹,这只螃蟹不能前进,而只能横行和倒退。”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悉心呵护知识产权,无异于唱响精神世界的赞美诗。200多亿元的票房,18000多块银幕,承载数代电影人的光荣与梦想。寻回被偷走的票房,拾起疏漏掉的责任,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需要政府与企业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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