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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会政协文艺组讨论中,有政协委员披露,一大拨中国演出团队砸重钱去维也纳金色大厅“镀金”。据中国驻奥地利大使馆的文化参赞称,8个月的时间就接待了133个中国音乐团体,大部分都是来“镀金”的。
近年来,维也纳金色大厅被戏称为“金钱大厅”,只要有钱,就能租赁场地、登台表演。登台自掏腰包,门票大抵也卖不出去,最后大多自娱自乐,类似租个大包厢K歌。甚至四五个团队一起包场,轮流登场、互相观摩、欢呼喝彩,上演一出出被当地人传为笑话的闹剧。
然而,这“墙外开花”的笑话,并不影响其墙内“香”。既经“音乐圣殿金色大厅”加持,那些“载誉归来”的团队个人,摇身一变成了“国际级”,自己身价看涨不说,相关地方和部门的政绩,当然也跟着“冲出中国,走向世界”啦。
金色大厅几成“中国专用”,背后推手就有畸形的政绩观。一些地方和部门肩负文化“走出去”大任,但文化的挖掘培育、交流推广都是百年大业,只能细火慢炖,不可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者,既耐不下性子培育真正的文化,也等不及文化交流的水到渠成,于是用真金白银的硬实力,为所谓的“文化软实力”铺路。大笔一挥拨笔专款,草台班子拼凑一个,金色大厅里华丽丽秀一场,附带着游山玩水、吃喝玩乐转一圈,于是文化“走出去”了,政绩底气足了,这交易划得来。
如此“走出去”的文化,不独金色大厅一家。这些行为,在国内国外都会带来“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在国内,他们挤占了宝贵财政资源,使真正需要培育的优秀文化得不到扶持;在国外,他们挤占宝贵舞台资源,甚至使中国文化的名誉蒙羞。如果国际舞台总是充斥着拿钱铺路、粗制滥造的“中国文化”,久而久之,一些不明真相的外国友人,就可能对“中国文化”嗤之以鼻。如果任由这种文化、以这种方式“走出去”,最终优秀的文化将很难真正“走出去”。
笑话出在国外,根子还在国内。关键是相关地方和部门的权力,没有受到足够监督规范。文化走出去,政府有责任,但职责如何履行、工作如何开展、资金如何使用、绩效如何考核、责任如何追究,都不够规范细化。不绝于耳的质疑和批评之声,并不妨碍相关地方和部门收获实实在在的利益,体制机制的漏洞,由此可见一斑。
此外,我们也得反思一下:为什么这些文艺院团热衷于“镀金”?恐怕与当下的文化考评机制不无关系。走出去,如果不去一点上档次的地方,似乎作品就会掉价。当外在形式被刻意拔高后,真正的内在反而没人关注了。这种文化上的形式主义,在当今社会并不罕见。
中国文化“走出去”,目的不是为了贴一个标签,然后出口转内销。我们的文化产品应该承担更多的价值。在具体操作中,要根据情况细分。一些濒临灭绝、濒临失传的传统文化,有关部门应该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保护传承。而对于大众文化,比如电影、电视、动漫、音乐、小说出版等等,更多带有商品属性,无论国内发展还是国际交流,都要按照工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建立起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本土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在这样的模式之下,中国文化才能真正“走出去”,既赚票房,又赢口碑,而不是砸钱租个“音乐圣殿”来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