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攀岩爱好者攀爬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清山风景区里的巨蟒峰,造成对此峰不可修复的破坏。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宣判,三名被告被判赔600万元。
只是爬一下山,怎么被罚这么多钱?许多人看到这一结果会心生疑惑。不过,待了解案件详情,估计就释然了。
巨蟒峰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它是大自然亿万年的风化和自身重力崩解的神作,垂直高度达128米,全世界绝无仅有,在2014年还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评为世界上最高的单体峰柱体。因为有了它的存在,我们才得以窥探到大自然那鬼斧神工般的力量,以及大千世界亿万年的风起云涌。
由于是花岗岩的材质,巨蟒峰并非坚如磐石,它最细的地方直径仅为7米。由于一直存在风化崩解的情况,巨蟒峰在脆弱地维持着平衡。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巨蟒峰受到了景区的周密保护。
3年前,这三名攀岩爱好者不顾景区规定,擅自攀爬巨蟒峰,被景区工作人员发现后不听劝告,继续攀爬。他们在攀爬过程中违规使用了26枚岩钉,经地质专家考察认定,这一行为给巨蟒峰造成了不可修复的破坏。
他们这么做的原因,是出于私利。据交代,他们此行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个人的虚荣心,想通过攀爬巨蟒峰在圈内扬名立万;二是为了牟利,其中一人爱好摄影,想借此机会拍摄照片,在圈内售卖。
他们明知行为后果仍这么做,自私至极。如今他们被判罚600万元,其中两人被判刑,罪有应得。
为何类似对名胜古迹的破坏行为时有发生?像以上三人一样,破坏者不是不知道这么做是错的,也不是不知道行为后果,但在利益驱使和侥幸心理下,还是照做不误,其中有个人道德因素,也有相关处罚不严的因素。
事情发生在景区,也说明景区管理存在漏洞。试想,如果景区防范到位,情况就会好得多。
客观来讲,再好的防范也会挂万漏一,这就需要事后的惩治。比如,可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黑名单制度,对有类似劣迹的游客采取禁入措施;又或者像此案中,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进行公益诉讼,用法律来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