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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全程录像,能否防止招生不公
//www.workercn.cn2014-01-06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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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近日发文严明高校自主招生纪律,强调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对考生报名申请进行审核,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您认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能防住招生腐败吗?

    面试录像还须制度护航

    面试全程录像加大了对自主招生权力运行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公平公正。问题在于,它是一种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若由高校自己组织全程录像,则仍是一种内部监督,终究逃不脱“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难以赢得人们的信任;若由其他机构组织全程录像,并向社会展示以接受外部监督,则面试考生和考官的个人信息、面试交流中的个人隐私将不得不置于众目睽睽之下。以公平的名义牺牲公民的基本权利,这种机制无疑值得商榷。

    退一步看,面试全程录像也未从根本上触动自主招生中的种种不公。从机会公平性看,并未改变目前重点中学垄断自主招生资格的现状。从过程公平性看,各高校自主选拔的程序一般包括考生报名、高校初选、笔试、面试,仅对面试进行全程录像,不能防止其他环节可能存在的不公。

    既然面试全程录像不可能真正促进公平,是否这一机制无须施行?对于这个问题,2011年中纪委推广“制度十科技”反腐经验时就深刻指出,深入反腐败当然需要借助科技手段,但科技手段作为工具,反腐败可以用来做翅膀,腐败分子照样可以用来做翅膀。单纯地依靠、依赖科技手段,只是治标之策,而非治本办法。监督和制约权力,必须制度先行。具体到自主招生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先完善相关制度,再辅之全程录像等科技手段,才能推动自主招生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

    应加大自主招生的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学生经过初选、笔试后进入面试的,应向社会公开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入围名单。高校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时,应从面试考官“双抽签”开始录像,确保“考生不知由谁面试”,“考官不知去面试谁”;到最后一名考生面试结束时录像终止,中间不得停止录像;全程录像结束后应交在场所有考官和最后一名考生签字,并当场封存。面试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考生考号、姓名、学业成绩、笔试、面试评价等。建立信息反馈及质疑回应制度,对公示之后考生或社会质疑的,应调阅全程录像和专家面试记录进行复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回应;相关责任人存在徇私舞弊招收学生行为的,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有了科学规范的制度设计,再辅之以科技手段,严格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自主招生必然可以公平公正重新赢得人们的认可。(徐清)

    全程录像不如现场直播

    教育部规定,高校自主招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给自主招生中裸露的权力包裹上了一层绝缘胶。一旦有考生对面试结果存在异议,也可在申诉过程中调出全程录像,当面弄个明白。这无疑增强了自主招生的公信度。

    但是,全程录像并非解决面试过程中腐败乱象的一剂良方。我们知道,从面试题目的制定,到考官的选择,面试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渗透腐败因素。一旦产生权力寻租的意图,完全可以避开全程录像的几个小时,在此之前就完成幕后交易。如此一来,面试的几十分钟,就仅仅是走秀而已。谁还会在面试之时露出马脚,让全程录像拍摄到权力魅影?当然,如果有关部门再以机器故障等理由应付申诉,那就更是煞费了教育部的一片苦心了。

    笔者认为,一方面,本着公开最大化原则,与其等着考生申诉,不如提早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公布面试过程。这几年湖北省公务员招考面试电视直播的经验,完全可以借鉴。另一方面,建立无障碍的沟通互动机制,主动公布监督渠道,及时进行释疑解惑。此外,更大范围地建立考官专家库,减少乃至杜绝暗箱操作的机会,真正实现自主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王成艳)

    应确立招生终身责任制

    应该说,要求面试全程录像具有一定的监督意义,但仅靠独当一“面”难以防止招生不公:其一,面试仅是自主招生诸多流程中的一环,如若要腐败,在面试之前、之后都可以发生。其二,面试官在全程录像的场景下,自然会投鼠忌器,但面试提问技巧、私下评分甚至题目外泄等都不是录像所能展示。其三,倘若有心,寻求专项培训之后,有黑幕的考生只要不是阿斗,面试表现相差并不会太大,难以出现公众期盼中的表现极差、分数畸高的现象。

    防止招生不公,应予全方位动态监督:从教育体制方面,应逐渐建立去行政化干涉的现代大学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将招生选择权还给教育家。从追责机制层面,应围绕招生目标建立招生学术团队,确立招生终身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可以溯及;而对于出现招生黑幕的学校,应予叫停整顿,对于三年内又发案的,加以配套的财政、行政处罚甚至降格。在信息公开层面,应公开除侵犯学生隐私外的所有招生内容,包括学生中学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评价等并存档备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即予以开除,并按高考考试违规进行处罚。(法徒)

    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要想真正解决自主招生腐败问题,还须从制度建设上把关,完善招生程序,方能防止腐败,促进高校自主招生招到真正需要的人才。

    高校招生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招生权力的异化与利益驱动,招生权力集中于高校少数人之手,从而滋生权钱交易。必须明确的是,高校自主招生权不应属于高校及其法人代表或招生人员,也不是授予高校的招生特权,应受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文化制约,其既要体现高校自主办学意向,也要兼顾社会和国家整体利益。

    自主招生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几个方面:高校自主招生简章标准设定不尽合理,自主选拔环节特别是面试制度不完善,规范不严密,以特长生的名义大肆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大幅度降低录取分数线,缺乏刚性约束和规范,致使滋生腐败土壤。

    自主招生制度本来是为了高校招收更优质的学生,却成为招收人员的钱袋子,从根本上来说需要总体进行制度设计,最为重要的是推进考试教育立法,完善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相关法治教育建设,严格设定选拔标准,完善自主招生选拔方式;招考过程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除录音录像外,还应坚持透明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完善自主招生的透明度;弱化招生主要负责人权力,明确招生人员职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实行招考分离。

    唯有严控招生程序,才能最大化地减小腐败的存在空间,拓展单科生、特长生和综合素质学生学业发展渠道,使高校招收更多优质生源。也唯有如此,才可使招生腐败可止可治。(赵德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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