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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费用高
北京晨报:讨论过多次的深圳市路边停车收费方案终于正式公布,这一次,路边停车的收费标准来得更加“猛烈”:不仅此前备受诟病的停车卡“重出江湖”,收费标准也颇为惊人,全天路边停车收费的标准高达285元!据悉,该方案将作为“唯一可选项”,在12月28日关于路边停车收费的听证会上进行讨论。
惠铭生:道路资源是公共的,而停车费收取的主体不明,流向成谜。巨额的停车费,既不能用于道路交通的改善,又不能充盈财政、泽惠市民,而是肥了个别单位和个人。这种路边停车收费乱象若不整治、理顺,天价收费不姓“公”,像这样的收费恐怕很难有说服力,即便提高收费又有何益?!提高路边停车费,对改善城市交通拥堵、呼唤车主绿色出行意义有限。尤其值得商榷的是,城市拥堵、停车难,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卸给车主扛。车主购车、燃油是交税的,地方政府应该有所担当,为广大车主提供良好的服务,其中包括停车。一座城市拥堵、停车难,这与城市规划、管理和服务严重滞后、不到位有直接关联。
三月之久未立案
北京晨报:河北蠡县初一学生董帅军训期间死亡,当地警方三个月来一直未立案,引发社会关注。警方14日向董帅家属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没有犯罪事实”。
吕好玫:警方未立案的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人伤害”,“不能排除自力和意外死亡”,“没有犯罪事实”,不立案。既然“不能排除自力和意外死亡”,又“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人伤害”,更应该立案,看该中学生到底是怎么死亡的,给死者家属一个明白。毕竟,没有证据证明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又不能排除是否是自力或意外,就得立案查清。而今,警方3个月未立案,这至少折射出警方不作为。有事找警察,警察说,“不归我们管”;有事报案,警方不立案,老百姓怎么会相信警方呢?据广州的社情民意中心发布的调查,广州市超过七成的受害市民,选择不报警。因为你去报警,警察登记完后,就叫你回家等消息,无论你左等右等,总没任何消息,于是,报警等于没报警一样。
定制公交应鼓励
北京晨报:早晨起床,不紧不慢地吃个早餐,赶到指定的乘车地点搭上一条自己定制的公交线路上班。明年1月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光谷两地的居民就可以享受到这样的定制公交了。武汉华昌旅游联合武汉东方软件,将在手机、网络两大平台上推出定制公交服务。事实上,定制公交已在北京等城市开通,运行效率不仅得到官方认可,更得到市民普遍认同。
汪昌莲:一方面,定制公交满足了市民个性化、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减少了私家车出行率,省钱省时又舒适,是乘客们的共同感受;另一方面,进一步缓解了交通拥堵,倡导了公交绿色出行,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首先,定制公交把主动权完全交到了乘客手里。市民只需在电脑前按照步骤操作,便可像点菜一样,轻松地提出需求,然后享受到定制公交的相关服务。同时,定制公交提供的是优质优价服务,采取预订座位的方式,一人一座、一站直达,这不仅避免了普通公交车带来的拥挤之苦,更规避了抢座等尴尬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定制公交也可以走公交专用道,在城区拥堵路段,其出行效率明显高于自驾车和出租车。
肿瘤患者成肥肉
北京晨报:对于一位肿瘤病人,从普通医院到三甲医院都可以收治,有的医院从内科到外科等10多个科室均可收治。“我国肿瘤治疗存在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医学专家呼吁,当前亟须完善各类肿瘤治疗规范并推广应用,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诊疗制度,提高肿瘤患者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何勇海:到底是什么导致我国肿瘤治疗随意而不规范?首先应当是利益驱动。肿瘤治疗费少则数万,多则几十上百万,获利空间如此巨大,谁愿放过这个赚钱良机?于是,一些地方呈现出“百院治瘤”、“百科治瘤”、“百医治瘤”乱象,不管哪级医疗机构,不管是否具备条件,甚至不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就擅自开展治瘤业务;有的医生没任何资质,就可从事肿瘤治疗,还号称“治瘤专家”;一些匆忙上马的肿瘤专科尽管水平低下,却敢扬言将各种肿瘤“一网打尽”……而利益驱动背后,往往有制度诱因。故而,面对肿瘤治疗乱象,应尽快从顶层进行制度设计,提高医疗机构的肿瘤治疗准入门槛,弥补肿瘤治疗中的制度缺陷,堵塞监管被虚置的漏洞,遏制某些医疗机构为牟利而疯抢肿瘤病人、实施不科学治疗的行为,从而让肿瘤治疗真正成为“良心活儿”。
岂能开口骂民众
北京晨报:有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称,因为不明白交通违章的处理依据,遂向广西玉林市博白县交警的官方微博咨询,结果被对方通过私信回复“你个白痴”,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玫昆仑:这说明政府公职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存在着“老爷化”之嫌。因对这种“官腔”缺乏应有的问责机制,以致政府及其部门网站信箱和官方微博的回复一个比一个“雷人”。如宁波市某区长信箱的“已阅”、湖北应城市长信箱的“没时间跟你闲扯”、河南新乡市市长信箱的“凡事都有第一次”等。其背后说穿了,就是设置这类网站信箱和官方微博,根本没把民众的建议、呼声和咨询当回事,是对民情、民意的不尊重,是对民众的糊弄和欺骗。久而久之,必然会伤害民众的心。时下,正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时期,也是开展转变作风、提升形象、提高素质活动的时期,居然还有交警如此漠视民情、民意,转作风、正四风,提素质从何谈起?
不可轻易呕吐死
北京晨报:2011年,于钢峰被河南项城警察带走3天后死于公安局,警方通知家属称其口吐白沫死亡。家属称于钢峰疑遭刑讯逼供。今年12月15日,河南项城法院未通知死者家属及律师,提前5天开庭并当庭宣判,3名警察获滥用职权罪,但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较轻,免于刑事处罚。
吴帅:这起案件从被媒体曝光,到现在判决下来,沸沸扬扬,质疑不断。问题的焦点聚集在于钢峰的死因上。一开始,当地警方给出的解释是“呕吐死”,因为突发急病致死。但如果单单是疾病致死,恐怕不会引起如此之大的争议。关键是,家属看到了死者身上有多处疑似伤痕,并且收到警方给出的鉴定结论是“死者肋骨断裂4根,肺动脉血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违法情节,这是确凿无误的。但这种违法情节完整的内容是什么?性质如何?也应该回答清楚,并将这种敏感信息公布于众。执法不仅仅意味着惩戒,还应该包括在执法过程中,权力机构执行和贯彻法治程序及理念。执法要说清楚,以此来赢得足够多的社会信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