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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式拆迁”成了一个很火的词。近日,福建省闽侯第四中学英语教师林鑫及其丈夫被教育局停课,抽调到房地产项目“协助拆迁”,而拆迁对象,正是林鑫的父母。在多次拒绝之后,学校告知这学期没安排她的课。为了不影响丈夫的工作,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10月29日《新京报》)
湖南长沙小学教师谭双喜也遇到了相同的事情,她的任务是劝钉子户婆婆拆迁。在收到调职通知前,她已数次被叫去谈话,最后同样不惜以假离婚来“抗令”。
亲情逼迁,从操作模式上来看,拆毁了职业的独立性与尊严感。尤其当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对个人施压时,你会猛然感受到一种双重的压迫:既有工作的危机,更有人格的践踏。从效果上来看,遭遇反抗的可能当然是微乎其微的,最多也就是消极躲避,比如用离婚来自我保护一下。然而,这么做,不仅撕毁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一纸契约,更是以牺牲和破坏人们的私隐与亲情为代价。其性质之恶劣,应当为文明社会所制止和摈弃。
正是由于这一点,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提出对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初,中央纪委、监察部又再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株连式拆迁”等违法行为的重点监督检查。那么,为何在命令禁止之下,“株连式拆迁”仍时有发生?
我们或许可以换个方式发问:权力入侵甚至挟持个人私生活何以成为可能?这个题目千头万绪,但从福建与湖南的两个亲情逼迁案例来看,我们就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学校本与房地产开发两不相及,教委与建委也互不搭界,二者是如何打通连成一气的呢?权利不受公权力的尊重和保护是一个重要原因,另一个方面我们还得注意整个事件里的权力结构是怎样在运行。在纵向上追溯,学校教学与房产开发显然存在一个共同权力交叉点。这个交叉点既能拍板做项目,也能随意调动一个教师的人事关系。于是在横向上,学校教学与房产开发就仿佛这个权力点的“二级子目录”,两者的区别,无非是从事的领域不同而已。由此权力的运作是单向、蛮横的,丝毫得不到制约。
如果一个人的工作生活均置于这样一个架构当中,就仿佛一张大网,所处“子目录”的层级越低,受到的管束和侵犯无疑就会越多越重。所有权力都只对上负责,相互之间的专业壁垒一旦遇到上一层级的强力统一便能马上打通,并不断把这股意志传导给下一层级,这或许便是权力如此轻易侵犯私生活的原因所在。
所以要禁绝“株连式拆迁”,首先便要改变这种权力意志传导的模式,改变这种权力不受制衡的运作结构,把个人尤其是单位人从这张大网中解放出来。不然也只是“实不为也,非不能也”。等哪天忍不住了,老毛病又要卷土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