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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外企女高管地铁口猝死”一事引起巨大关注。35岁的深圳女白领梁娅晕倒在地铁出口台阶上后,尽管地铁工作人员、民警等先后赶到,但并未采取救护措施。梁娅晕倒后50分钟,急救人员才赶到现场,发现梁娅已经死亡。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让人倍感惋惜,就此事件的争议也甚嚣尘上。有人认为,长达50分钟的时间里,梁娅都未能得到有效施救,说明在场人员急救知识缺乏。但笔者认为,事件详情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不该妄下结论追究责任。何况若是不懂专业急救知识的人,也不该轻易移动患者以避免二次伤害。
但这一质疑的方向却值得我们深思。不妨设问,假如我们自己出现在那样的场合,有没有足够的急救知识来作出正确的处理?对于逝者来说,这样的假如或许已经没有意义,但对于生者来说,却是所有关心这一事件的人都不该回避的问题。
大量案例统计表明,遇到交通事故、溺水等情况,在4分钟内如果能及时采取心肺复苏术等急救手段,抢救成功率能达到50%左右,这4分钟被称为急救的“黄金时间”;而一旦超过8分钟还没有施救,救护的成功率就锐减至5%,由此可见普及急救知识事关生命,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尴尬的现实却是我国的急救普及率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急救普及率不过1%,但欧洲一些国家却可以达到30%至50%.近年来,“扶不扶”成为社会舆论热点,但往往基于道德角度讨论。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选择不扶可能不是因为不愿扶,而是不敢扶、不会扶。“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急救知识的缺失让一些本可以挽救的生命白白消逝。
从汶川地震后,一系列自然灾害让国人的急救避险意识迅速成长。但在具体的普及措施上却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搞运动式的普及教育。去年地震了,今年就教大家防震;等到明年闹水灾了,又教大家防溺水,缺少系统化和制度化,老百姓哪怕培训过,一段时间后又忘得一干二净。
要让急救普及率提高是个系统工程。首先,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上,培训一些急救人员、配备一些基本的急救工具很有必要。尤其是对于地铁工作人员、出租车司机、民警等人群,更应掌握急救知识,成为拯救生命的第一道安全网。
其次,还应破除应付式的普及方式,让市民真正自觉主动学习急救知识,不仅可以救助陌生人,对于家中一些突发情况往往也能起到关键作用。
而在普及教育上,更应从学生入手。一方面,学生群体是意外事故的高发人群,校园安全也不能全靠老师盯着;另一方面,孩子们掌握急救知识,对于整个家庭的带动也有帮助。比如日本的学童从幼儿园到中学都要接受严格的安全教育与应急培训,相关急救课程大部分都属于必修。
另外,法律法规也应该进一步完善,为救助行为兜底。比如在美国的法律中便有相关条款,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如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可免除责任。无论如何,梁娅的生命已无法挽回,但对于加强国人的急救知识我们并非无可作为。痛定思痛,急救不该等待,学习掌握急救知识同样不该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