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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的罗永祥是朔州市某机关干部。当年妻子还没过门就疯了,罗永祥没犹豫,和她结为伉俪,细心呵护。没想到,妻子生下一儿一女后,病情越发厉害,但罗永祥始终不离不弃,把两个孩子拉扯大,31年来尽心尽力照顾疯妻。
将未过门便突然精神失常的未婚妻娶回家,并且不离不弃悉心照料31年,罗永祥的行止,让我们感动。对于这样的婚姻,你很难说,罗永祥是幸福的,甚至未免残酷。但可以笃定的是,疯妻刘丽叶是幸运的,31年混沌度世,她却始终是烙在罗永祥心口的朱砂痣,未曾改变。这在世风浇漓的当下,慰藉人心。
夫者,扶也。罗永祥对疯妻的精心呵护,尽到了一个丈夫的责任,也契合着传统社会夫妻之间相互携持的家庭伦理。
传统文化将夫妇关系称为“人伦之始,王化之端”,《大学》“八目”中的“齐家”,也是说夫妻之间要懂得融洽相处之道。而在男尊女卑的伦理格局下,明李贽更是喊出“夫妇之际,恩情尤深”的真言。这都说明,夫妻关系远不只是简单的人格依附,更有着相濡以沫、相呴以湿的责任要求。
这也就是说,罗永祥照顾疯妻31年,求医问药也好,照顾日常起居也罢,总之“不抛弃,不放弃”的行为,本就濡染着传统伦理的精义,是人之为人最起码的伦理底线。在儒家看来,一旦突破这个底线,便与禽兽无异。
实际上,从传统到现代,从身份到契约,夫妻关系,也已跳脱纯粹的人伦道德层面,跃升到契约高度。从法理上讲,罗永祥照顾疯妻不辍,也是刚性的契约规范使然。契约框架内,夫妻之间要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刘丽叶身为罗妻,生活不能自理,罗永祥承担起照顾妻子的责任,也属应然。
当然,将罗永祥对妻子的浓浓情意与冷冰冰的契约挂钩,却又未免不近人情:若罗永祥在结婚之前解除婚约,他或永远不会再受此牵累,这也并没有什么不妥。而罗永祥并未选择此端,这正能说明,他对妻子的不离不弃,是源自内心的良善与淳朴,说到底,是对承诺与责任的坚守。
结婚之前,两人的鸿雁往来中,罗永祥就曾对未婚妻许诺过 “今生绝不变心”。一句承诺的重量,他用三十年来度量,实属不易。而且,这份承诺,还将继续融化于今后的每一个白天与黑夜。
说爱情也好,谈亲情也罢,总之,罗永祥对妻子的所作所为,对得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无愧于心。这在爱情随行就市、视婚姻为儿戏的当下,价值意义不言自明。尤其是,罗永祥身为一个机关中层干部,也算有些许地位,但仍能对疯妻始终如一,更让人心生敬意。
也或许,诱人的鲜衣华食,动人的都市声光,甚至是对正常生活的卑微渴求,都曾使罗永祥心旌摇曳,心猿意马,但终究,他还是坚守住了30年前的那份承诺,兑现着“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价值选择,于此而言,罗永祥的另一个意义在于,一旦选择,就要不为外物所动,一以贯之。
三十载苦海看澜,妻子安然无恙,儿女都有出息,罗永祥的坚持与事功得到了回报。过日子,过好日子,好好过日子,只要不忘初心,顺不妄喜,逆不惶馁,凄风苦雨过后,转过墙角,或许眼前就是清风朗月,碧玉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