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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语》中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是不该祭祀的那个鬼,却祭祀它,叫做谄媚;发现大义所在而理当有所作为的事,却无所作为,叫做没有勇气。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两个小节,彼此没有多少联系。有学者做过一些合二为一的尝试,总归觉得比较牵强。钱穆《论语新解》说:“本章连举两事,若不伦类,然皆直指人心。盖社会种种不道与菲义,皆由人心病痛中来,如谄与无勇皆是。孔门重仁,乃心教最要纲领。”钱穆从“心教”角度说,似有发明。但是一部《论语》,哪一句不是“直指人心”呢?果真应当这样理解,那么一部《论语》,也就成为一小节,又何必分章分节呢?
读陆龟蒙《野庙碑》,有个发现。重读十遍以上,觉得陆龟蒙是真正弄清楚了“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与“见义不为,无勇也”两句之间的关系,《野庙碑》就是阐释这两句之间关系的一篇杰作。《野庙碑》从“碑者,悲也”起笔,看起来针砭的是“瓯越间好事鬼,山椒水滨多淫祀”,讽刺的是“其庙貌有雄而毅、黝而硕者,则曰将军;有温而愿、哲而少者,则曰某郎”之类的木雕土偶,无非就是“非其鬼而祭之,谄也”的主旨——可惜不是,至少不完全是。等你读到“今之雄毅而硕者有之,温愿而少者有之,升阶级、坐堂筵,耳弦匏口、梁肉载车、马拥徒隶者,皆是也”之际,不难发现,陆龟蒙矛头所指,其实是那些现实生活中“窃吾君之禄位”之人,陆龟蒙称其“乃缨弁言语之土木”。他们“平居无事,指为贤良;一旦有大夫之忧,当报国之日,则佪挠脆怯,颠踬窜踣,乞为囚虏之不暇”,这种表现,不正是“见义不为,无勇也”的真实写照吗?
孔子的这句“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在《论语》中编排在《为政》篇之末。应该说,这不是无心之举。孔子提倡“为政以德”,强调提高执政者个人素质,更注重培养革新社会政治的新人。作为执政者,既要有“见义勇为”的敏感,更要有“见义勇为”的勇气。否则,缺少政治敏感,缺失政治智慧,缺乏政治勇气,无所作为,尸位素餐,“为政以德”就必然只是一句口号。
由此可见,孔子提倡“见义勇为”,主要不是对民众作一般号召,而是对执政者个人政治素质提出的一种具体要求。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见义勇为”似乎成为专门赋予普通民众的一种“专利”,一种“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壮举。这诚然是好事。可对国家与民众来说,仅这样远远不够。陈舜俞《都官集》卷六有一篇《说义》,说当时官场之所以缺失“养民之义”“任贤之义”“教刑之义”“财赋之义”“甲兵之义”,就是因为官场无人能够“见义勇为”,许多人已经缺失“见义勇为”的品格与素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种教训,何其深刻。
徐三重《信古余论》卷四释“见义不为,无勇也”,有一句妙语:“‘为’固当‘勇’,‘见’亦须真,故学以精‘义’为先。”这句话,天下“为政以德”的官员应该把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