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收费违规应被问责
//www.workercn.cn2013-12-31来源: 法制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从1992年开始,广东东莞车辆年检时,即便各项车况指标都正常,车主也要另外交上一笔路桥年费,才能通过检验。据东莞市路桥收费所工作人员称,这种捆绑收费的土政策,是东莞市政府强行规定的,“不要拖欠,欠了我们也要送法院追缴你的”(12月29日央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严禁机动车定期检验时搭车收费等行为。东莞市一直沿用的强制捆绑收费做法,属于违法执法行为,本来应该被制止、被纠正,甚至被问责,而当地居然妄图动用法院来追缴,未免也太缺乏法治意识了。
机动车年检,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检测部门就应该盖章验讫,没有任何理由不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东莞是以此为条件,强迫车主缴纳路桥费,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花样迭出的捆绑收费,固然可能为政府部门获取一时的收益,但从长远看,却是对政府权威和公信力的极大损害。在当下政府自身改革越来越成为一种潮流的情形之下,坚执于这样的捆绑收费,殊不可取。
捆绑收费,本不应继续出现,哪怕是政府为此开了绿灯,也不能掩盖这一收费方式本身的错误。道路通行、车辆年检,既涉及到民众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政府管理部门应该恪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逾越边界,更不能因为其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就肆无忌惮地疯狂敛财。这一现实也表明,政府在自身改革方面,仍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