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王鹏/漫画
12月22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对周某甲等19人涉黑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9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某甲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其他18名被告人二年六个月到十九年不等刑期。
法院审理查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1年8月成立以来,以暴力手段非法控制海口市桂林洋地区重点项目土方工程,通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行为获取经济利益3300余万元。为了争夺地盘、强揽工程,该组织成员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随意在公共场所伤人、打砸车辆。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