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张志刚 文字/韩飞阳
一头主动联系有差评的商家,收费删差评,一头购买打差评消费者的信息,取得联系后诱导其有偿删差评,继而从中赚取可观的差价。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破获一起侵害公民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查获公民个人信息数万条,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据安徽网6月17日报道)
“差评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一些商家不虚心接受“合理差评”,不通过与优质供货厂商合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赢得“好评”,却妄图利用有偿“删差评”遮丑,实现“品牌自救”。这不仅暴露出商家短浅的商业目光,还让有偿“删差评”生意有了滋生土壤,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触及法律红线。借此“洗白”的旁门左道,到最后只能是为了小利,“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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