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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普:深入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近期,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了《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继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来,全面规范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规章,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发展历程中具有标志性的大事。充分认识制定和贯彻《规定》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贯彻好《规定》,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详细]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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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下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日前联合下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26年来,我国首次以六部门共同颁布规章的形式全面规范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并且打破了企业所有制界限,明确非公有制企业也应实行民主管理。【详细】 | |
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互利双赢的制度保障 |
六部委出台《规定》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和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建制工作,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建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详细】 |
《规定》的出台有何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经济结构调整任务加重···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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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突破和亮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经济结构调整任务加重,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受多重因素影响经营困难增大···【详细】 |
《规定》与已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是何种关系?
我国《宪法》、《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相继作出了规定,适用范围也从公有制企业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 【详细】 |
工会组织如何推动贯彻落实《规定》?
组织职工依法实行企业民主管理,是《规定》对工会的要求,也是工会职责所系。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贯彻落实《规定》的有利时机,着力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对工会干部、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运用《规定》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地方工会要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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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全总将在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率、扩大工作覆盖面上继续下功夫。各级工会将深入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帮助、指导和督促规模大、影响大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针对我国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数量众多,难以单独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际··· 【详细】 |
同时,全总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企业改制重组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转企后,同步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召开职代会,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等活动;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推动立法。 【详细】 | |
民主管理新规呈现一大突破三大亮点 |
《规定》最大的突破在于明确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企业都要实行民主管理,消除了当下存在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困扰。这意味着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公司制企业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有了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支持和保障,更多企业职工将能够规范有效地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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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定性和定位问题做了界定。《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即明确“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这表明职工代表大会不是取代企业管理机构的正常管理,其他民主管理方式也不能替代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 |
亮点二:关照了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制企业,县级以下不具备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件的中小企业,集团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分别作出了规定, 增强了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
亮点三:明确了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同样可成为职工代表。《规定》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这解决了一些企业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所谓“非正式职工”不能成为职工代表的问题,有效地保障了普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合法权益。 【详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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