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秋冬之际翻卷成一场对全球造成严重影响的金融危机,严寒飒然而至:
我国外贸出口增速大幅回落,月度统计甚至连续出现负增长
订单减少、工厂停产,许多工人失去工作,大批农民工提前返乡
企业效益下降,财政收入减少,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繁重……
面对这场危机,中国工会在键时刻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以抱团取暖、同舟共济的理念,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走出了困境,为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这不得不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与特殊历史阶段相结合的伟大实践。
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企业已达63万多家,覆盖职工8427.9万人,占建会企业职工的45.6%
当中国经济的航船逐步驶出惊涛骇浪,奋力实现了“V”形反转,在全球率先企稳;当全国形成了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协商确定薪酬的良好氛围,“共同约定行动”,这一在特殊时期由基层首创、工会主导、富有特色的活动,因为充分体现了工会在关键时刻的担当和作为而熠熠生辉。
原则一:“共同约定行动”是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基础上一个特殊情况下的约定,凡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已经规定的,除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继续履行之外,必须一律坚持。 >>>详细
原则二:要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坚持以职工为本,使企业和职工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和实现。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牢固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千方百计依靠职工改善生产经营;帮助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息息相关,以主人翁姿态与企业共同应对挑战。 >>>详细
原则三:共同协商的原则。充分体现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双方的共同意愿和要求,建立在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之上。双方既要坚持权利义务对等,充分表达各自诉求,又要互相体谅、求同存异。工会既代表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又要积极与企业协商沟通,不管约定什么都要充分协商,不能单方面决定,不能激化矛盾。 >>>详细
原则四: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实际出发,围绕各自遇到的重点难点,确定共同约定的内容,坚持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协商约定什么,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详细
海南930企业签工资合同 承诺不减薪裁员
天津:“共同约定”涵盖千家企业百万职工
2009年年初 四川7502家签约企业全部践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