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总工会:临时工也有高温补贴 不发将受罚
“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室内超过33℃的作业岗位,必须给高温补贴,而且一定以货币形式。”黄业斌回应网友提问时表示,广东省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办法,是广东独有的规章,就是要保护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工友,“标准是6至10月,5个月每月150元”。那临时工有高温补贴吗?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国兴表示,临时工只要符合补贴标准,按天计酬也要发,每天的高温补贴是6.9元。 >>>详细
西安市总督促企事业单位延长午休 严禁超时超强度劳动
夏季气温炎热,是安全生产事故及职业危害的易发期、多发期。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到8月,西安市总工会将开展“送清凉”活动,杜绝因高温超时、超负荷工作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危害。各级工会将按时足额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督促企事业单位改善职工饮食卫生状况和住宿条件,做好防暑、防火、防触电、防雷击等工作。 >>>详细
扬州保障职工高温生产安全出实招 气温37度以上停止露天施工作业
6月9日,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等部门发出通知,部署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首次明确:气温37度及以上,停止露天施工作业。通知明确,合理安排工人的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采取“避中间,抓两头”的“错峰”作业措施。 >>>详细
宁夏调整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发放时间由3个月延长为4个月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安监局、卫计委、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全区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范围的通知》,对在岗职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进行了调整。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从2014年起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 >>>详细
海南省总工会为基层职工送清凉 落实高温补贴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海波表示,今夏高温天气提前到来,全省各企事业单位要迅速行动,让依然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关怀职工不是一句空话,每一个为服务职工工作生活作出的承诺都要落到实处。 >>>详细
北京:日最高气温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出通知,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建筑工人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在高温酷暑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作业环境和特点,适当调配作业时间,改变作息时间,适时采取现场错时上下班的办法,避开中午时段的高温天气,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施工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详细
郑州市总下发通知要求落实高温津贴 每人每天10元
上海市总工会:工作环境温度达33℃应发津贴
河南省总: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防止事故发生 |
高温费不能冲抵“高温假”
从本月起,大多数企业开始发放高温费,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单位若不发高温费,则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高温费从法律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体现了对劳动者的人性化关怀,也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正向弱势群体覆盖。问题是,能够领到高温费的露天作业人员还要在炎炎夏日下“冒酷暑、战高温”,虽然精神可嘉,但其健康和生命安全仍然受到挑战,容易引发中暑或高温伤亡事故。于是,让广大露天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避开高温时段的高强度作业,已成为不容回避的话题。>>>详细
专家:劳动者有权要求5月发津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副秘书长金晓莲表示,北京市规定6至8月支付高温津贴,但是这并不是说只有在每年6至8月期间,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才有可能获得这项福利。金晓莲说,“但是,由于北京市的高温津贴是按月发放,不像天津是按天计算按月发放的,这样就造成一个问题,5月就只有几天的时间是高温,是不是可以将月标准折算成天数来计算高温津贴?但是不管怎样,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四部委的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 >>>详细
谁来保障“烧烤”模式下劳动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然而现实中,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时间调整、高温补贴并未完全落实。一些大单位落实较好,其他地方情况不容乐观,是不是执行相关规定主动权在用人单位手里,有的单位劳动报酬“打包”支付,没有专门的高温补贴,有些企业根本就没有高温补贴。 >>>详细
谨防职工“情绪中暑”
“情绪中暑”,是指当气温超过35℃、日照超过12小时、湿度高于80%时,人容易情绪失控,频繁发生摩擦或争执的现象。统计数据显示,酷热的天气容易导致人的生理和心理上不稳定,极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要参与者,让职工在工作中感到安心、舒心、顺心,实现生理、心理“双降温”,安全生产才能更有保障。随着气温不断攀升,用人单位在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同时,更应关注职工的情绪波动,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谨防职工“情绪中暑”。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