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女性的双手,被认为是温柔的化身,众多女职工以这份“指尖上的柔情”,积蓄起强大的人生力量,织就了一幅幅绚丽多姿的奋斗画卷。然而, 现实生活中女职工就业隐性歧视始终存在,用人单位在条件相当时优先选择男性职工的情形时常发生。面对生育和就业两大女性基本权利,不少女职工却陷入二 选一的境地。如何充分保障女职工权益?听听代表委员们怎么说! | |
大多数育龄妇女正值个人事业上升期,工作压力大,生育和抚养二胎意味着时间、精力、经济投入和家庭、事业平衡难度的成倍增长,二胎成为部分职业女性难以承受之重。同时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加重了社会针对女性就业的“隐性歧视”。 对于女职工比例较大的用人单位,因女职工休产假比较集中而使得原本的工作秩序被打乱或额外的用人成本增加成为普遍现象。因此,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倾向于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详细 |
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提倡并鼓励相关行业实施弹性工作制,并对实施单位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财政上的补贴。可首先在女性就业比例较高的单位,如高校、中小学、医院、银行等试点实施。 “尤其要在法律上明确用人单位反就业性别歧视的责任,建议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就业促进法中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和申诉、处罚机制。帮助女性职工比例较大的用人单位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并为女性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过建春说。 >>>详细 |
生育和就业是女性两大基本权利。然而,在现实中,二者经常遭遇“此消彼长”的尴尬境地,尤其是在生育方面,生孩子要排队、生了孩子没人照看、工作环境危害……一系列生育路上的“拦路虎”,令职场女性背负巨大压力。>>>详细 |
青年职工生育二孩最担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负担重、无人照看孩子、入学难、影响职业发展等方面。解决此问题,需加强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做好婴幼儿教育资源规划,采取购买服务、公建民营、公助民办、共建等多种方式,支持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创办托儿园所,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特别是针对0~3岁婴幼儿的保育服务。同时注重解决婴幼儿看病难问题,加强产科、儿科医疗人才培养。并且要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切实解决家庭服务供不应求和供不适求问题。公共场所,尤其在机场、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配建母婴室等基础设施。>>>详细 |
就业歧视加剧的背后,是用人单位不堪生育成本之重。”李守镇委员认为。比如,用人单位需要为女职工在产前检查以及产后一年内的哺乳期照常支付工资;在用人单位内部人员无法分担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作时,需要另聘人员完成工作,增加成本;多数省份延长生育假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李守镇委员建议,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对雇用女性较多的用人单位给予税收减免、补贴等优惠政策,探索增设父母育儿假等举措,增加男性在育儿中的参与度,平衡男女两性生育成本。>>>详细 |
2017年中国疾控中心在10多个行业开展的妇女生育健康相关调研显示,女职工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致使她们生育风险增高、生育能力下降。 调查显示,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女职工不孕率接近25%,去医院诊治的未孕女职工只有3成,女职工尤其是工作负荷大、经常加班、夜间轮班的女职工不孕风险高。另外,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工作压力和轮班作业等职业因素,还与妇女月经异常率、妇科疾病和生殖系统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出生缺陷率相关。长期的生殖系统疾病增加了生育风险。>>>详细 |
“目前,卫生计生、妇幼保健和职业健康的相关研究课题都没有将职业女性的生育健康作为重要研究内容,导致学科发展滞后。新的职业危害复杂多样,有关部门应将‘职业女性生育健康风险监测及干预对策’作为重要研究课题,提高职业女性生育保护的精准性与实效性。”孙承业委员说。 >>>详细 |
当前配套公共服务资源不能有效供给,孩子上学难、看病难,更加使得女性在工作和家庭中难以平衡,无法支撑二孩生育。不少女性因为担心影响事业和前途而放弃二孩计划。谢资清代表建议,加大公共投入,切实解决产科和儿科医护人员和服务能力短缺问题;大力发展公办教育,增加托儿所、幼儿园等学前教育供给,满足新增人口需求。适当延长产假,探索和实施鼓励制度,比如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给予减税或者一定财政奖补。>>>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