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建筑业80%从业人员为农民工,他们从事着职业伤害率高的工作,却缺少劳动保障。尽管工伤保险制度覆盖4000万建筑农民工,但工伤维权成本 高、处理周期长、待遇落实难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地方提出“先参保,再开工”,但推动工伤维权不可能一蹴而就。那么如何实现“全覆盖”? 怎样优化 预防、康复、补偿模式?听听代表委员们怎么说—— | |
“建筑业岗位特殊,具有高风险、高事故的特点,而建筑业的主力——农民工由于身份特殊,相对缺少社会保障。因此,工伤保险对他们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王晓峰委员呼吁,要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详细 |
2017年,人社部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作为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政策依据。其中,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及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进行了重点调整,并强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详细 |
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武汉智能电梯公司董事长陈纯星委员认为,建筑业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工伤鉴定难、工伤保险待遇享受难等问题,而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催生了一些新型劳动关系,如何将数目庞大的分享经济行业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确定与劳动者生产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待遇,都需要工伤保险政策的适时调整。 >>>详细 |
“要钱难、吃饭难、看病难”,曾经是许多建筑业农民工工伤维权的真实遭遇。近年来,随着有关工伤保险法律条例的“落地生根”,工伤保险的参保情况取得长足进展。但由于建筑行业人员流动性强、工伤维权费用高、争议处理周期长等原因,导致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难落实。>>>详细 |
吕忠梅委员曾在调研中发现,在工伤事故处理中,律师代理费过高,有的风险代理费高达30%,工伤职工难以承受。 “司法部门有援助体系,一般律所也都有法律援助义务。工会要与法律援助机构形成对接机制,把为工伤职工维权的体系整合好,让农民工有平等享受法律服务的机会。”吕忠梅委员说,“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扩面征缴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是要将农民工工伤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因此,还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解决好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这是重中之重。”>>>详细 |
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王晓峰委员表示,工伤保险争议的处理拖延问题使农民工权益难以保障。工伤认定的法定程序耗时较长,如果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农民工将经历工伤鉴定、仲裁裁决、司法诉讼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同时对受雇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农民工的工伤认定,现行法律还存在空白。>>>详细 |
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及争议的发生。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通过联合执法,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其落到实处,认真履行社会保障及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详细 |
“首先要做到及时救治。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 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武汉智能电梯公司董事长陈纯星委员认为,我国工伤保险偏重待遇的处理(即工伤补偿),对预防和康复没做出特别的要求。但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说,工伤预防、工伤赔偿、职业康复这3个步骤都很重要。因此,应尽快建立有效预防和伤后康复机制。同时,他建议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运用透明化。>>>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