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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近年来,新闻领域存在的这些不良现象,凸显了部分媒体和新闻采编人员在新闻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严重缺失。这些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不仅严重损害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新闻队伍的形象,而且损害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危害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必须坚决从严治理。
新闻职业道德是每个新闻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也是从事新闻工作的立业之本。新闻界有句行话:“先做人,再作文。”只有具备崇高道德追求和严格道德自律的新闻工作者才能写出准确真实、客观公正的报道,才能赢得读者和群众的信任。反之,忽视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放松新闻职业要求,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种种违纪违法现象。
这些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的出现,既有部分新闻工作者能力素养不足的原因,也有相关媒体和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把关不严的原因。因此,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必须从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两方面着手。
河北、上海等试点省市率先建立省一级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进行查处。这是一个有利于完善新闻媒体责任监督制度,有利于新闻媒体提升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创新之举。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新闻媒体的采编行为,包括采访是否规范、报道是否准确、引述是否全面、格调是否高雅等,代表社会公众的新闻道德委员会显然比新闻媒体自身更为客观,更有发言权。把新闻媒体的采编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赋予社会公众监督新闻媒体的权利,就是为了增强发现和查处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力度。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和队伍建设,既要有自律,也要有他律。在行使批评与监督职责的同时,新闻媒体自身也必须接受批评与监督。只有外部监督的压力始终存在,才能促使新闻媒体及从业者兢兢业业、严肃认真地对待新闻采编工作,使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落实到每一次采访、每一篇稿件之中。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民的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个条件,报刊就会完全萎靡不振。”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时代,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谁能赢得读者与群众的信赖,谁就能抢占信息传播的高地。人民的信任才是新闻媒体健康发展、永葆生机的强大动力。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增强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70多年前,著名记者范长江在《中国需要什么样的记者》一文中写道:“假如问,中国今天需要什么样的记者?我们可以说,需要说真话,有气节,有认识的记者。”70多年过去了,新闻工作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做说真话、有气节、有认识的记者,依然是新闻工作者崇高的职业追求。可以相信,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广大新闻工作者一定会以清新高尚的道德风貌写出更多的精品力作,不断赢得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