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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是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当代中国命运的深刻认识和根本见解,体现了党和国家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的世界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扣住“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总结35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提出下一步改革的目标,部署改革的步骤,厘清概念,确立原则,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解决问题、回应呼声,则是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起指导作用的原则、理论、方法和手段的总和。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坚持系统、协同和创新的改革方法论,使改革真正取得突破和获得实效。
坚持不懈地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实践拓展、理论创新等,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也是改革取得进展的基本方法。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在30多年的实践探索中,不断总结和形成了一套自身独有的方法论。从农民自发的“包产到户”,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化,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协同合力;从个体经济逐步“开禁”,到统一开放、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建立,微量积累与重点突破有序结合;从经济特区的设立,到全面加入世界经济市场,宏观视野与具体设计稳步同行。改革既是延续,也是创新;既顾全整体性,也注重针对性;既有大胆创新,又讲究稳妥步伐。这样一套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方法论,基于深化认识,基于拓展实践,基于科学定位,基于理论创新,而根本的,则是植根于“自己改自己”的制度突破。
改革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气,改革的方法论不是空谈。客观条件不断转移,形势任务不断变化,任何一种发挥过积极功能的政策和制度安排,都不可能是永远有效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这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规律,也是社会肌体的运行规律。全面深化改革,正是要从思想观念上认识掌握这种规律,从方法实践上遵循运用这种规律。无论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影响生产力,还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等等,这些客观、朴素、真实、深刻的道理,都应成为深化改革的认识基础和行动旨归。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到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和国家对于生产要素、价格机制、市场体系、竞争秩序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对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科学定位愈加明确,对于深化改革中需要改什么、应该怎么改的问题也逐渐清晰。因而,包括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内的重点改革突破性措施,以及包括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的改革保障性措施,都是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的具体着陆。
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在思想观念和利益格局上不断破除藩篱,就是要不断理顺经济社会的基本关系,将社会运行成本降下来,社会效率、社会活力才会升上去,总之,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是国家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人民利益的共赢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