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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中转、倒卖……近期浙江海宁和平湖等地查知,40吨病死甲鱼通过一条“产业链”流入中药材市场。国家药典规定,鳖甲等甲鱼骨作为中药材必须现杀取用,病死甲鱼骨不仅药效打折,而且还可能因染有致病菌危害中药安全。然而,面对大量病死甲鱼骨“入药”,监管部门却直言“没办法”。(《现代金报》12月17日)
一个案子起底一条潜规则。若非东窗事发,相安无事的利益链怎么会曝光出不堪的真相?如今,即便真相大白,也没人说得清这些有毒原料化成的救命中药,最终落入了哪些病人之口。
这是在食药安全事件中司空见惯的场景:收购甲鱼骨的药材企业和厂家,对病死甲鱼的来龙去脉心知肚明,只是,“病死甲鱼骨量大、好收集,而且成本低”,双方都“受益”。最为吊诡的,是从病死甲鱼处置到病死鳖甲收购、贩卖、入药,涉及到渔业、工商、药监等多个监管部门。然而,面对病死甲鱼骨变身中药材,多个监管部门直言“没办法”。
“没办法”还是“没想办法”,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条例法规汗牛充栋,要求举措三令五申,非要弄成司法案件才大白于天下——监管部门情何以堪?就在最近,国家药监局还专门下发了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指出,“黑名单”借助社会的监督力量,执行力大大加强,也显示出国药监对药品安全把关趋严。但如果制度是制度、现实是现实,食药安全莫非只能自求多福?
所谓的“没办法”,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无法可依,执法难;二是有法难依,利益阶层的阻挠屡屡奏效。病死甲鱼骨上的“没办法”,究竟属于哪一种呢?制度有了,部门有了,权力也有了,监管还是牛栏关猫,症结何在?前几日,广州烂尾楼大火。随后,主管消防工作的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晓丹在会上痛斥,“失火的建业大厦消防整改有什么用?!有没有腐败?!当官不能太潇洒!”此番入木三分的反思备受舆论好评。在“没办法”的托词之上,是不是也该查查贪腐或不作为呢?
退一万步说,死甲鱼入药,即便真的“没办法”,出来吆喝一声、提醒一下,又有多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