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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社会重大关切,有关部门不能一再失语,而应公布解决措施,给群众更多的安全感
在千种猜测、万般等待之后,疑似致死的“问题疫苗”全国数据24日终于公布。一边是公众的忐忑焦虑,一边是权威消息长时间的“空窗期”和地方部门“挤牙膏”般的消息发布,强烈的对比难免引发公众的诸多不满与质疑。
根据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卫生计生委24日下午的通报,深圳康泰公司乙肝疫苗已销售到27省(区、市)。但在这份通报中,并未公布“问题疫苗”的具体使用量,一些社会关注的病例详情如何,通报中也未涉及。
人们清楚地注意到,从11月25日湖南出现婴儿注射疫苗后严重不良反应算起,疫苗事件已“发酵”近一个月。其全国分发量与使用量,直至12月16日才有深圳等地方部门陆续发布“一鳞半爪”;疫苗需求缺口如何填补,更是众说纷纭,说“全部进口昂贵疫苗”者有之,称“可换国产二类疫苗”者有之,断言疫苗必然“短缺”者也有之,部分地方还一度出现到香港抢购疫苗等传言。
对于“问题疫苗”这样关乎公共安全的事件,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信息可以有效驱散谣言,更能缓解公众因不确定性带来的焦虑感和恐慌情绪。我国早已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明确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一次次不该出现的信息缺失,留下的不仅是遗憾,更该有反思和警醒。到目前为止,公众普遍关心的疑似病例数量、应急机制启动滞后、叫停等处理措施迟缓等问题仍未见回音,如此种种,究竟是职能的缺位还是缺乏应有的作为,抑或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社会需要一个答案。
有感同身受,才有真正的血肉联系。重要的是,面对类似的社会重大关切,有关部门不能一再失语,应严格落实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相关规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公布解决措施,宣传科学防疫知识,让群众对“问题疫苗”想得清楚、看得明白,给群众更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