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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民政部组织召开的殡葬改革专家研讨会上,通过立法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成为与会专家的共识。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也表示,民政部将尽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以解决目前殡葬改革中遇到的诸多棘手难题。(12月29日人民网)
殡葬工作因涉及面广、关乎风俗民情,利益诉求多元,推进的难度很大。改革的最关键之处在于,改革过程中的公益不足,“死不起”成了最大的障碍。
目前我国殡葬收费分为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延伸服务收费和特需服务收费三大类。一方面,由于收费不透明,政企不分,多重因素加剧了殡葬业暴利。按照常理,为丧葬户提供的遗体搬运、遗体整理、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属于政府定价,可殡葬业的暴利问题却恰恰出在了这一环节,其中占整个殡葬费用70%的墓地费用,更是产生暴利的源头。
在殡葬服务上,一些机构的服务质量、水平、设施和收费价格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可以肯定的是,虽然殡葬改革受到观念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但火化率出现下降则足以说明,公益性缺失则会产生延滞效应。如果殡葬改革不能走公益化之路,通过政策的杠杆去引导和调动,却因为暴利因素让人“死不起”,那么改革就始终难以取得成功。
回归和实现公益性,当是殡葬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实现?一是体现让利于民,不仅要实现墓地的成本化,更要实现各种服务收费的公益化。对于基本服务收费要做到“最优化”,能少收的绝不能多收,将丧葬负担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同时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济,该减免的要减免,对于市场服务的收费行为,也应加强指导和管理,打击违法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实现对整个行业的规范。
二是服务要实现公益化,做到以人为本。要少些挖坟焚尸和强制平坟的政府行为,要通过人性化的服务,引导社会的支持和理解。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改变工作作风和方式,实现由方便自己到服务公众的转变。只有在规范殡葬市场、完善服务体系、改善服务环境的基础上,实现殡葬的公益性,殡葬改革才会有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