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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的注意力不如恒久的信任度,用心于正,媒体才能不负手中的话语权
媒体本应抓新闻,却让自己成了新闻。
近日,两家地方卫视因商业广告播出超时,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给予停播商业广告7天和15天的处罚。之前,几家报刊也因虚假低俗内容而被处理,其中就包括两家报纸在报道李某某事件时使用的标题。这两起重拳处罚体现导向,也让媒体伦理问题再次引发讨论。
在市场化、商业化的时代,媒体需要赚取利润,这点无可厚非。不管是把报道标题做得更抓人,还是让商业广告卖个好价钱,都是正常的方式。不过,这也有个度的问题。如果一味赚眼球、只顾向钱看,打擦边球用脏字儿、一个广告半小时,就有违相关规定、有悖职业道德,踩了线被处罚是理所应当。
传播学有句名言:“所有的电视都是教育的电视,惟一的差别是它在教什么。”可见媒体在提供信息、娱乐等服务之外,更有着重要的伦理功能:传递道德信息、进行价值教育、营造良好风尚。有人说,人类文明也是一种媒体文明,因为所有的思想观念文化,莫不需要通过媒体被塑造、被表现。媒体如若失守,社会的文明也必然会遭遇破坏。
当前媒体的伦理失范虽属少数,但也值得警惕。从纸馅包子到“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罔顾新闻真实性,这是“信息虚假化”;从“前任张太声明”到标题使用脏字,迎合猎奇心理感官刺激,这是“取向低俗化”;从消息让位软文到新闻被广告绑架,这是“商业过度化”;从各种恶搞戏说到专报明星绯闻,这是“娱乐泛滥化”。凡此种种,短期或许能得点好处,但长期来看,不仅会对社会文化产生负影响,更会因没有品质、苍白无聊而被市场抛弃。试想,谁会看只有广告的频道,谁又会买污言秽语的报纸?
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拥有巨大的从业人群,媒体业的伦理失范,有着内、外两方面的原因。网络媒体生死往往由点击决定,传统媒体又备受挤压,都可谓“压力山大”,从采编到经营都考虑经济效益重于社会效益,导致伦理责任被放在一边。从内部看,新闻从业者大量增加,少数人急功近利,累石成峰的劲头松了,搞轰动性报道一夜成名的想法多了,理念的偏差导致道德的失守。
纠正伦理失范,修复媒体文明,正可从这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行政规章的严格执行等,从外部来加以约束,增强他律。另一方面,媒体也要倡导正确的伦理文化,切实提高从业者素养。而作为管理部门,除了重拳打击之外,也应思考:如何为改善媒体生存环境尽一份力?促进媒体合作、避免恶性竞争,树立善待善用善管的理念,都是在新形势下做好媒体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用心于正,一振而群纲举;用心于诈,百补而千穴败。”一时的注意力不如恒久的信任度,媒体用心于正,以真实信息、负责言论,取信于受众、取信于社会,才不负“社会良心”的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