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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强化问责,严防用人失察
——三论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任工作
“带病提拔”常有,而问责却不常有,“破窗效应”不断发生,使得用人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必须动真碰硬,遏制用人上的“三拍”作风,使组织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
最近,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剑指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一些专家和媒体作出了通俗化解读。人们纷纷注意到,新条例在选人用人问责方面,追究情形更具体了,责任主体更明确了。通过严格有效的问责机制,遏制用人不正之风,使“问题官”淘汰出局,让好干部脱颖而出,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任工作的鲜明导向。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毛泽东同志曾说过: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选什么人,用什么人,责任重于泰山。选贤任能,才会造福一方;如果不善不肖者竞进,于国于民都是一种灾难。近年来,考察失真失实、“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火箭式提拔”等问题时有发生,干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文阅读)
人民日报:注重实绩,避免唯票取人
——二论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任工作
在涉险滩、啃硬骨头的改革攻坚期,更加注重实干实绩,努力形成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用人导向,才能让更多的干部在矛盾面前敢碰硬,在风险面前敢担责
以何种标准选人用人,是一个重要导向问题,也是一个价值理念问题:时代需要什么样的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选出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回答这一命题尤为重要。
近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个重要亮点,就是把民主推荐结果由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一词之差,反映的却是理念变化:更加注重实绩,避免唯票取人。(全文阅读)
人民日报:遏制“裸官”,扎紧制度篱笆
——一论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任工作
选什么人是风向标,不选什么人,同样也是风向标,也影响到作风和党风
何谓“裸官”?这一形象说法,在近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了更明确定义。该《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合理的界定、严格的约束,从源头上扎紧了管住裸官的篱笆。
中央对管住裸官,可谓三令五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列为改革内容。从“不得任正职”到“不得任班子成员”,各地在监管裸官方面多有探索。对于裸官这一新形势下的新现象严加规范,反映出党的建设从组织到纪检全方位的与时俱进,宣示着“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决心和信心。(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