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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父亲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并未如愿,其父仍不能取得成都户口、办理成都的社保。近日,林丽请求法院判令这桩婚姻无效。最终,法院认定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判决婚姻无效。(《信息时报》2月16日)
为了钻政策的空子,获取额外的利益,近年来假结婚、假离婚事件层出不穷。前年,四川宜宾一男子为多拿拆迁费与妻子离婚、与丈母娘结婚,已经足够令人震撼了,现在居然有人与亲生父亲结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了利益不惜将人伦道德踩在脚下,真是“没有最荒唐、只有更荒唐”。
可是,不少网友以及媒体评论反而对林丽此举给予同情,继而将矛头对准户籍制度。在他们看来,正是现行不合理的户籍制度酿造了父女结婚的人伦荒诞剧。这种说法也许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不能忘了更重要的道理: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遵守着道德律令,有些道德底线和伦理纲常是不能践踏的。制度固然影响着人性,但把所有道德、人性的沉沦都归咎于制度,未免失之偏颇。
外地人口到大城市落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是否制度之恶,暂不讨论。林丽此举虽有无奈的成分,但谁的生活中没有无奈之事?如果“无奈之下”就可以不讲人伦、不守法律,这个社会将是何种模样?所以,不能把林丽与父亲结婚的荒诞剧,“美化”成对现行户籍制度的抗争,不能以户籍制度的缺陷,来掩盖这起荒诞剧背后的道德沉沦。
现实中,一些人通过假结婚、假离婚来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只要做法不是太离谱,没有突破底线道德,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钻空子并不等于违法),大多能获得社会的宽谅,或者视其为个人的权利和选择。但是,女儿与亲生父亲结婚,践踏了人伦纲常,违反了法律法规,目的不正当,手段很恶劣,如若成功则涉嫌诈骗,我看不出如此荒唐之举有多少值得同情之处。现行户籍制度、社保制度确实不尽合理,但这并不能成为父女结婚荒诞剧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