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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人民大会堂,“司法改革”奏响了最强音,“公平正义”收获了最多的掌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总结过去的成绩得失,谋划未来的改革路径。
在法律体系形成、法治理念高扬的今天,建设法治中国离不开司法改革的稳步推进。从国家层面,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天天建设过程中,如果没有公正司法,权力必然会凌驾于法治之上;从民生层面,在社会矛盾频发、利益冲突迭起的形势下,如果缺少司法裁决,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怎样得到有效维护?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推进司法改革,需要“慎微”。一个司法判例,可以是司法公信建立的桥梁,也可能是信任崩塌的链条。推进司法改革,就应该用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纵容。
推进司法改革,需要“慎独”。在中国政治文化中,“以吏为师”始终是相沿不废的政治心理。如果身穿法袍、手执法槌的执法人员都不能遵守法律,甚至知法犯法,那又如何指望人民群众树立法治信仰呢?因此,推进司法改革,首先就要求执法者能够“慎独”,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先行者和带头人。
2013年,大案要案不少,但是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更多。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判,就像一堂普及法律知识、涵养法律信仰的公开课;李某某案件二审过程,通过微博向全社会直播。即便是欧美的自由派人士,也对审判的透明度和司法程序给予充分肯定。这一年,也见证了最高人民法院微博的创建,目睹了“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的起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已经让阳光司法的轮廓日渐清晰。
没有公正的司法,就没有健全的法治,更遑论社会公平正义?方此之时,改革的目标路径已经在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报告中清晰可辨,剩下的是把司法改革落到实处。这是一个考验,全国人民都在盼、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