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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平度为什么急着替纵火者赔偿?
//www.workercn.cn2014-03-24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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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青岛平度村民因征地纠纷再酿血案。目前,死者的弟弟耿福春对记者表示,政府通过中间人,当前已和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已将遗体火化(3月23日《扬子晚报》)。

    一起因为抢占农民土地引发的纵火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尚未侦破,却急于赔偿、火化,这很让人们担心:难道这样的案件也是可以靠金钱摆平的?开发商纵火烧死人,最后只要有钱就行?更重要的是,赔钱的居然不是开发商,而是政府,这就更奇怪了,难道政府的官员是纵火的罪犯,所以主动“投案自首”,通过积极赔偿来减轻处罚?

    我们说,当开发商在强征强拆中违法犯罪,特别是造成死人伤人的恶性案件之后,政府要做的事只有一件,这就是站在法律的立场,抓紧侦破案件,依法办理案件,对责任人该判刑的判刑,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也应该由责任人依法赔偿。政府没有为犯罪分子代为买单的义务,政府也无权决定动用纳税人的钱来为犯罪分子“擦屁股”。当然,有一种情况除外,这就是犯罪分子在强征强拆中伤害农民是得到政府官员默许和授意的,政府确实负有责任,甚至也有犯罪嫌疑,才需要追究政府官员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但那也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而不是由官员随意支用财政资金去摆平。

    现在,平度政府的做法恰恰相反。由此观之,平度政府主动为开发商“赔偿”,或者是出于陈旧的维稳思维,只想花钱买平安;或者,这就是官商勾结共同上演的违法犯罪?无论如何,这样一起从土地违法到纵火杀人的案件,不能由平度官方自己来调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赶快出手,而平度官方只应该是接受调查的“被调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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