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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将解决问题的途径规范在法治轨道上,医患之间的互信才能重建,才能彻底根除“医闹”
“看,这是我的防身武器。”几天前笔者去看病,攀谈中一名医生拿出一把扳手。“唉,医患矛盾这么激烈,说不定哪天我会遇袭,所以医院叫我们做好防卫。”医生边开药方边苦笑说。近期暴力袭医事件时有发生,对医务工作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昨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解决医患纠纷和打击“医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据会议通报, 2013年全省发生医患纠纷2.1万余件,其中,“医闹”事件500余起。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显得尤为迫切。
打击“医闹”,首先要弄清谁在闹。其中有少部分是患者及其家属,他们在病情压力、情绪失控的情况下有时会暴力袭医,但更多的是“职业医闹”,这些人平日在各大医院闲逛,从各种医疗事故中嗅到“商机”,就马上游说患者家属,称自己可以帮助家属向医院索要赔偿。然后,他们打着患者家属的旗号,在医院上演要求医院承担责任的闹剧,手段也无所不用其极。这些“职业医闹”,正是要依法严厉打击的对象。
“医闹”行为诞生的土壤,其实就是扭曲的医患关系。信任危机成为“医闹”事件频频发生的直接导火索。一旦出了医疗事故,一些患者及其家属就会归咎于“无良医院”。而由于事故赔偿的相关法规不完善,出现了“谁闹赔谁,不闹不赔”的尴尬现象,甚至出现医患双方通过“斗狠”来博弈的局面,加上“职业医闹”的介入,让矛盾不断升级。这说明,应对医患纠纷和打击“医闹”,我们既要加强相关立法,也得拿出些新办法。
据悉,广州拟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专业的第三方鉴定应对医疗纠纷,设立和开展调解工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其思路就是让医诉途径更加畅通。在美国也有这样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参与者不仅是熟知医疗专业技术的人,还有各色非医疗专业人士,尽可能平衡医患之间因知识不对等引发的问题,加上其外的各种监督体系比如保险公司,确保医疗官司被公正解决。
更重要的是,要有更完备和详细的相关立法。法治是解决医患纠纷和打击“医闹”的根本途径。日前,江西省出台全国首部医疗纠纷地方性法规《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其中就提到了医患双方在治疗前先保存证据。在美国,只要证明是医院过失,那赔偿金额是相当巨大的,而如果医院无过失,医院不需掏钱,病人则要支付庞大的诉讼费。只有将解决问题的途径规范在法治轨道上,医患之间的互信才能重建,才能彻底根除“医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