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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仅是百姓舌尖上,更是心头上的最大隐痛。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一句“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迅速蹿红,引起极大关注。
近日,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联合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确认,国家将专设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以加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力量,保障国民“舌尖上的安全”。而专门从事食药违法侦查办案的人员,则被形象地称为“食药(安全)警察”。
一个值得重视的细节,即便在食品安全总出问题的当下,“食药警察”的设立也招来了许多非议。一是,“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和“食药警察”的设立意味着增设部门和公职人员,也意味着公共行政成本的增多。甚至有人表示,增添了编制、增加了预算,只怕最后纳税人“肉吃不到汤喝不着,还得多洗一个碗”;二是,当下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本来就是“五龙治水”,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农业、畜牧等诸多部门是剪不断、理还乱,再来一个“食药警察”,是不是更乱?“五个婆婆不管事”,再加一个“婆婆”又能如何?
有必要指出,设立“食药警察”,不是说过去食品安全这块没人管,相反,我们有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在管,甚至许多地方在这上面还设立了级别更高的“食安委”;也不是说过去公安置身事外,事实上公安机关一直负责刑事执法,这两年公安部门也破获了多起食品、药品大案。但是,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着新的形势,面对着社会更高的期望。这一背景下,把公安机关的职能独立出来,通过职能集中和技术专业化,能更好地发挥公安作用,更好地维护舌尖安全。
其实,公众的怀疑,实质并不是拒绝“食药警察”,只是担心说得好没有做得好。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上,每一点努力都值得珍惜。既然“食药警察”有必要、很重要,那就应该“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确保其发挥作用,真正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春天的到来。这既需要“食药警察”积极有为,也离不开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如果其他部门还是像过去一样相互扯皮、以罚代管,食品、药品安全就很难春暖花开;而且也会形成“腐蚀效应”,“食药警察”也很难发挥作用。
笔者认为,设立专门的“食药警察”有几大进步。一是明确了责任,可有效遏制推诿扯皮、踢皮球的现象;二是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人员,可以提高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的专业性和精准性;三是体现了政府管好食药安全的决心和力度,对食药领域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大大增强。不过,要想让“食药警察”真正发挥预期的作用,新机构的归属、人员配置、具体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权责分工等问题都需要有所创新和突破。
要想让“食药警察”发挥预期作用,首先要明确食药警察的执法权,避免部门扯皮现象。再者加强“食药警察”的技术力量,除了刑侦、法律知识以外,还应具有食品药品专业知识人员,以利于检查执法需要。此外,“食药警察”应一改公安局不报案不立案的传统,主动出击,打击食品犯罪,作好人民餐桌的“保护神”。
说到底,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攸关全民利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是一场持久战。我们期待,“食药警察”是一批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人民警察,为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尽管“食药警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横空出世”,一定程度上还需配套制度有效支撑,但我们不妨先给他们点个赞,耐心给点时间静观这道“猛药”是否有效,之后评价或下结论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