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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名违章的职工进行处罚,本是企业中一件再普通平常不过的事情,却招致大家的议论,质疑源自这名违章职工的劳模身份,认为处罚了职工,就降低了劳模的含金量,是对劳模这一称号的不尊重。
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劳模、先进等事业上的强人也是普通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也难免会犯错,所处的团队或组织应该为他们“减压”,以平常心,正确、公正看待他们,不要强求他们当“完人”。
另一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管理的规矩,也是管理人员实施管理的标准和行为准则。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是维护企业根本利益的一种好的选择,如果制度随意性太强,那就是人治,就是没有“人格力”缺乏执行力的企业。
要达到管理的目的,就应该在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中,渗入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指导,并掌握好“重教、轻罚”的尺度,要给予可能的“宽容”,以柔性的管理方法,着重唤起职工的自尊、自重、自强之心。
对于犯一般性错误和表现一般的劳模,应重在教育,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技术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使他们继续保持和发扬劳模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管理者只有做到功必赏、过必罚,不偏不倚,激励与约束并存,才能使自身具有号召力,才能让职工在企业中感受到公平、公正,同时也是对劳模这一称号的真正尊重。
新闻事件:劳模能不能被罚待岗?
近日,一家企业的一名劳模因为违章作业,受到了待岗三个月的处罚。这在全体职工中产生了较大震动——
10月12日,郑州铁路局“安全功臣”、新乡机务段安阳运用车间火车司机崔新年,因在生产作业中违章,被段上给予待岗三个月的处罚。这在全体干部职工中产生了较大震动,一时间议论纷纷。
原来,崔新年在2009年一次行车途中,防止了K600次旅客列车因车辆燃轴可能发生的重大行车事故,受到局、段通报表扬,并被评为郑州铁路局“安全功臣”。崔新年在火车司机岗位上工作踏实,安全行车39万余公里,曾创造了防止各类事故263件的优良成绩,并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是职工们一直追赶的先进典型。
今年10月5日,崔新年因驾驶SS4型7151机车时制动缸带闸运行4分29秒,经段安全科分析后,被列为一级违章,经段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崔新年待岗三个月的处罚。
处罚结果出来后,一些职工认为:“崔新年毕竟是路局安全功臣,段上的老先进了,为全段安全运输立下了汗马功劳,发生了违章违纪就给予待岗的处分,是不是过于严厉?再说,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很大,劳模待岗后对其他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还有职工说:崔新年平时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肯定不是故意违章的。再说了,火车司机责任大、压力大,每天握着闸把,谁还没有个打盹的时候,何况也没造成什么后果。按照功过相抵的要求,也不能让待岗呀?“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该段新乡运用车间火车司机刘天章则认为:“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劳模和普通职工是一样的,规章制度面前没有特殊情况,谁也不能例外。作为劳模,本身就应该给其他职工做好示范,发生违章也要主动接受处罚,带头整改,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应该有劳模的样子。”
针对职工思想上不同观点引发的争议,该段以班组为单位,通过召开由包保干部参加座谈讨论会的形式,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责任与能力的区别,明白功臣罪人一瞬间的差距。
在新乡检修车间制动组的座谈讨论会上,段领导推心置腹地说:安全生产上功是功、过是过,谁都一样,凡是发生违章者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才能树立企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才能培养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尊重和信仰。绝不能因为是劳模、是典型,就网开一面、法外开恩。相反,劳模应该比普通职工有更高的思想觉悟和责任担当,规章制度面前没有特殊人。
通过多次的座谈讨论会,该段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公正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明白了功过不能相抵,彰显了规章制度的公平性。10月份以来,该段违章违纪与去年同比下降了近六成,先后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2处,防止各类事故121件。(徐春明 田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