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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盲目相信法院。”近日,这句出自广东雷州市政府副市长陈汉枢口中的话在网上持续燃烧,网民们认为雷州市政府不仅欠债不还,而且官员不尊重法院判决,拒绝还债理由荒唐。2013年12月28日下午,雷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陈汉枢说的这句话的确有欠妥当。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曾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法治用语,也是最能体现法治精神的社会特征。然而,出自一位副市长之口的“不能盲目相信法院”雷语,却让人们敬慕仰赖的“法治”期待情何以堪?这岂止是出于“紧张”情态而确有欠妥的一般性口误。套用司法界的业内行话就叫“蔑视法律”、“藐视法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原本无需法律介入,仅从诚实守信的社会道义考量就该如此。如今面对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政府官员竟又摆出一副不予理睬的怀疑态度,这无疑让政府的“老赖”形象雪上加霜。
“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言外之意,无非是该法院也有判错的时候,但纵观并不复杂的本案,孰是孰非显而易见。更何况在政府与承包者签署的《还款协议》中,明明白白地签有市长的大名。更为关键的,法院的此次判决已属先后经湛江市中院和省高院两次审理的终审裁定,即已经实际生效的法律判决。也就是说,尽管此前雷州市政府和水务局曾以各种理由向法院提出多次上诉,法院也不止一次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但终审判决则是必须无条件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条法规不仅暗含了生效裁决必须得以执行的司法严肃性,更是直截了当地言明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本身也是犯法甚或是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受到惩处。从这个意义上解读,“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无厘头怀疑,不失为典型的“法盲”。
雷州市政府此次以权力叫板法院的行为失当,让人们见证了来自地方政府的执行“阻力”。地方政府当“老赖”,其恶劣影响要比一般企业主的耍赖危害更甚。面对“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官员雷语,人们紧随其后的诘问便是“该信谁”?司法作为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生效判决代表的是国家意志和法律权威,如果地方政府连法院的判决都表示怀疑,普通百姓又该何以敬畏法律、依法维权,社会又该拿什么彰扬公平正义?
李克强总理日前曾向全国的公务员提出“四点希望”,其中重要一条就是“践行法治原则”,这不仅要求各级政府要做“依法行政”的表率,也应包括政府对法律法规和司法部门的尊重与敬畏。透过民众对“不能盲目相信法院”荒唐言论的强烈质疑,雷州市政府不仅要主动清债、挽回影响,更要认真矫正民生理念缺失、法治观念淡薄的执政思维扭曲。这才是官员避免“欠妥”言论的素质内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