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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元旦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公告称,欢迎举报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并设置了举报窗口。中央纪委更早一次的举报公告,是在2013年9月13日,内容是欢迎群众举报中秋国庆期间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
诸多案例表明,节日已成为官员腐败的高发时段。很多官员正是倒在节日腐败的温床上,慢性“中毒”,直至毒性大发、身败名裂。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出禁令,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是中央反四风的主要着力点。正如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所言,“紧盯关键节点步步推进,一个‘标’一个‘标’地治理,积小胜为大胜,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全面好转。”这正是反四风的意义所在,抓大不放小,治标为治本,传递出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其效果也在彰显。数据显示,仅中秋、国庆期间,中纪委就收到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举报917件,各省区市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万余起,处理1669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721人。一个个数字,一起起事件,既是一种警示,更是一种震慑。
年关亦“廉关”。“佳节年年过,警钟岁岁鸣”,仍有人禁不住诱惑,“跌倒”在佳节里。节日里那些温情脉脉的“礼尚往来”,恰是裹着礼仪“糖衣”的权钱交易。“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江苏泰兴市建设局原局长于鼎九用自己的教训告诫领导干部:“过节期间要禁得起各种诱惑,防止出现‘收一点、拿一点无所谓’的麻木思想,因为过节收礼就像‘温水煮青蛙’。”礼物像“温水煮青蛙”,于鼎九的比喻很浅显,道理很深刻,礼物会使人蜕变,蜕变的人会像温水中的青蛙一样,生理上的条件反射丧失殆尽,心理上的警惕性逐渐钝化,不知不觉走向人民的对立面。
统计显示,有1/5的贪官是在节日里“失身”,节日受贿所占比率是贪腐案件总数的31%.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说:“我在沈阳市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逢年过节各级各类干部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大约在一亿元以上。逢年过节行贿受贿的行为已成为社会生活习俗的变异,成为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一种补充,成为重要投资资源或者投资渠道。”笔者以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廉洁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慎走错一步,就可能是在监狱门口徘徊!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节日病”之所以年复一年地重演,久治不愈,就像大多数人得疾病一样,是平时的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日积月累而得,不是一朝一夕就突然发生的。要彻底根除“节日病”,一是强化监督,发动群众进行投诉、检举、举报,使党员干部处在充分的监督之中。二是完善对干部的廉政评价机制,强化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洁从政意识。三是要高度重视法律作用,尽快制定政务公开法、行政组织法等法律,以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特别是要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高发多发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