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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超过2.6亿人,其中50岁以上、面临养老困境的农民工高达3600万。在不久的将来,当大规模的农民工年老体衰,养老问题或将发展为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
在城市辛苦打拼数十载,当两鬓斑白、准备告老还乡之时,却发现家乡早已没有了土地,而在城市也没有了收入来源。陆续进入退休年龄的第一代农民工中,有多少人能像城市人一样靠领养老金维持日常生活?又有多少人能享受医疗保险,而不至于陷入看不起病的尴尬境地?
目前,从国家到企业,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尚存在许多问题和阻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年末,在全国2.6亿农民工中,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0427万人,仍有大量农民工无法享受养老福利带来的实惠,农民工的养老之路仍在艰难探索中。
在国家政策层面,已将农民工养老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如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将农民工的养老问题纳入了政策范围,这意味着农民工在跨省跨地区流动的时候,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同时,该政策也限定了农民工若参保,只有累计缴费满15年才可领取退休金,这项规定将农民工养老的门槛大大提高。目前的农民工就业现状是,工作岗位变换频繁,能稳定在一个单位、一个地区、连续缴费15年的人极少,因而,这项规定的现实性受到挑战。
我们看看新农保的保险数额,目前,每月55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自200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以来,并未做出与时俱进的调整,而一路攀升的CPI,早已将这个不起眼的数字甩得无影无踪。
在企业和用人单位层面,鉴于大多农民工就业的劳务派遣性质,并没有为农民工建立完善配套的社保体系,很多农民工甚至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即使一些企业有相关的农民工社保机制,也缺乏强制色彩,现实中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为了眼前利益,不愿将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保基金上缴,个人缴纳社保的意识还很淡薄。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看: 2012年,全国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14.7万人次,转移基金178.6亿元;2012年,全国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89.7万人次,转移个人账户基金 5.4亿元。此外,每年尚有数以几十万计的劳动者由于对社保政策不具信心而发生的退保现象此起彼伏。
在第一代农民工行将步入养老时代的现实背景下,要想做好农民工养老事业的拓荒者,将好政策引领下的好事办好,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作为保障对象的农民工,要改变自身落后的养老观念,了解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相关知识,积极主动参保,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提早铺路,避免陷入“老无所依”的窘境。
其次,相关部门在出台更多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要做好既有政策的修订与完善,包括进一步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民工社保的转移、衔接提供更便捷可行的渠道。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就提出,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比例。我们乐见这样及时的政策规划,更期待纸上规划能尽快在现实中得到落实。
此外,社会各方都应该共同努力,为农民工养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包括媒体、公众、法律界、企业等在内的各界人士,共同形成一股推动力量,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普及,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保、连续参保,为农民工参保维权提供社会支持和专业服务,全力构建推动农民工养老体制改革的大后方。
最后,发展多元化的农村养老服务同样必不可少。除在农村地区开办敬老院等传统养老机构外,应鼓励民间养老机构发展,还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志愿养老活动,带动农民工养老事业多条腿走路,多渠道受益。
农民工养老问题的解决,是农民工圆“城市梦”的关键一环,是他们市民化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期待好的政策能惠及每一位外出务工人员,让每一位农民工兄弟都能老有所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日益完善,农民工参保意识的增强、户籍限制的松动以及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的不断缩小,农民工的养老将不再是一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