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如果我们对工程建设的全流程都划定了清晰的权力边界,审批做到背对背,即使有些“硕鼠”想钻空子也难;如果我们对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予以公开,不间断进行检查,暗箱操作还能这么容易吗?如果我们引入社会监督,“硕鼠”分肥还能那么容易做到“滴水不漏”吗?
据《中国青年报》3月31日报道,3月20日,一起受贿、串通投标案在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湖南高速公路投资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王茂文等人利用职权,将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评审、公示等环节掌控在自己手里,环环相扣获利数百万元。
与此前落马的交通行业某些高官获利动辄上千万元的数额相比,王茂文案涉及金额不算多,但该案却有着说明书般的指示效果,让公众对于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众多龌龊勾当看得格外清晰。即便是一小块“蛋糕”,也有精致的盘算和利益瓜分,从这起高速公路串通投标案中,我们能够看到公路“硕鼠”分肥的“精致”设计和操作。
该案从一定程度勾勒出了公路“硕鼠”分肥的全过程,其环环相扣、设计详尽、全程把控的种种细节,让人叹为观止。
一是计划周密,比如,根据可控制原则划分标段,选择“可靠”的投标者,确定中意的中标人,圈定洗钱的单位;二是充分利用程序,做到形式合法,比如,根据招标流程,为所有环节安排“圈内人”,保证信息畅通;三是关键岗位严格把控,比如,由王茂文任工程总监,把控各个环节和流程;四是上下其手,肥水不流外人田,比如,所有程序到位后,搞定主管领导。五是暗箱操作,坚决排外,凡是不一心的人全部排除出流程之外,严防内幕泄露——这一切犹如一部间谍大片。
客观而论,这起公路“硕鼠”分肥案披露出来的种种情节,在其他工程腐败案件中或多或少都有所体现,它从多个侧面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结合近年来我国查处的各类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不难发现,建设领域的腐败多发,与权力滥用和监督虚无有着直接关联。也就是说,权力滥用导致了“硕鼠”分肥,监督乏力放任了权力滥用,暗箱操作给权力滥用提供了可能。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起公路“硕鼠”分肥案让我们对此有了更清晰的认知,也让我们更深入体认到防范权力滥用,不能满足于制度制定出来即万事大吉,而应该切切实实强化权力监督,强化流程管理。
试想,如果我们对工程建设的全流程都划定了清晰的权力边界,审批做到背对背,即使有些“硕鼠”想钻空子也难;如果我们对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予以公开,不间断进行检查,暗箱操作还能这么容易吗?如果我们引入社会监督,“硕鼠”分肥还能那么容易做到“滴水不漏”吗?
从某省先后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被查处,从不久前媒体报道三峡集团在巡视中暴露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都说明公路、工程建设中“硕鼠”分肥问题的严重性。
因此,我们不该将这起公路“硕鼠”案当成“影视大片”围观,而应对其反映出的沟沟壑壑进行认真反思和总结,从多个方面堵塞漏洞,防范腐败。否则,今天公路建设中挖出一批“硕鼠”,明天不知什么领域会再冒出其他“硕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