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社评】
原标题:防疫离不开每个人的自觉与担当
工人日报-中工网评论员 吴迪
不同的防疫态度和操作,导致截然不同的防控后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必须成为疫情防控和排查疑似风险的“标配”操作。
10月25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特别提及一名确诊病例的“教科书式防疫”操作:该病例10月10日起自驾前往内蒙古、甘肃、陕西和山西等地旅游,得知内蒙古等地疫情后,提前通知在京与其同住的婆婆、丈夫搬到其他住所,其本人返京后即向社区报备,独自居家隔离,“这种自我防控意识,严格履行个人防控责任,既保护了家人,又降低了社会传播风险,值得倡导。”该话题冲上热搜。
近日,疫情波及多个省份,个别地区成为高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对此,国家卫健委提示,疫情波及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发生疫情的地区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未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加强监测预警。
每个人都是防疫战场上的一道防线。此番国内疫情再次警示我们,疫情防控来不得任何任性、侥幸。一旦有人在疫情防控面前“掉链子”,极可能成为疫情扩散的突破口。
比如,北京此轮疫情中确诊病例夫妻二人,自驾旅行期间已出现不适症状,返京后未报告且多次外出,还组织多人在家打麻将,其中已有7人确诊,已判定密切接触者1500多人,多个区域因之封控和管控,涉事夫妻被依法刑拘。
不同的防疫态度和操作,导致截然不同的防控后果。“一个司机救了一座城”也是一个现实的例子。近期,宁夏某旅行公司一名司机,在带领外省旅行团游览过内蒙古额济纳等景点后,得知相关地区发现确诊病例,坚持更改路线并在开往吴忠市时做出“不去做核酸就不去吃饭”的决定,此举及早发现了车内确诊病例,让吴忠市疫情链被提早发现,降低了传播风险。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绝不能嘴上说说,必须成为疫情防控和排查疑似风险的“标配”操作。
事实上,我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对人们配合防疫措施、主动报告等情形做出明确规定。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去年2月,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等行为,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刑法所规定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现实中,负面的教训值得牢记。比如,有人曾在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出现发热等症状后拒绝隔离等防疫措施,且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导致多人被感染,最终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有人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确诊后导致所在小区整体封闭、上千名居民被居家隔离,最终被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今天,我们确实收获了阶段性抗疫成果,但如果因此产生麻痹心理,就可能给疫情反扑及扩散留下可乘之机。将疫情导致的危害和损失降到最小,离不开每个人的自觉与担当。尽管被要求居家办公、隔离、做多轮核酸检测,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种种不便和烦恼,但在疫情面前,没有谁可以置身事外。
不任性、不存侥幸、不隐瞒、负责任,坚持防疫原则,履行防疫责任,我们才能夯实疫情防控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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