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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词典》对“晒”的释义为:太阳把热射到物体上,物体在阳光下吸收光和热。时下,人们把“晒”引喻到现实中来,“晒工资”、“晒三公”、“晒预决算”等等,“晒”的热议不绝于耳,成了高频词。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回应民声,多次强调了“晒”。比如,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时,提出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在讲到财政体制改革时,提出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为此,公众在为“晒”鼓掌叫好中,更感受到政府的自觉、自信和自强。
“晒”是一种自觉。“晒”的本质是政府在施政过程中阳光运作、透明操作,全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的职责是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人民和政府的这种关系,决定了政府必须尊重并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自己的全部施政行为(涉密的除外)“晒”在阳光下,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列宁有言:“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是可笑的。”实践表明,若政府部门运作不规范,缺乏公开性,搞暗箱操作,必然招致群众的不满和怨言,也会给谋私贪腐者留下可钻的空子。群众呼唤“晒”、要求“晒”,政府自觉“晒”、主动“晒”,形成的是一种良性互动,体现的是政府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位置、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
“晒”是一种自信。面对一个“晒”字,有人恍然,有人自若。“晒”的自觉来源于自信。这种自信是秉公用权、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经得起人民群众的任何检查和监督。正所谓“心底无私不惧‘晒’”。自信者认为,只有那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阴暗的东西才见不得阳光,对“晒”躲躲闪闪,生怕一丝一毫的光亮。我们的政府深得跳出“历史周期律”的奥秘,对接受监督充满了自信。记得去年全国两会后,李克强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讲过,“要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使人民能够更为充分和有效地进行监督,这也是把权力涂上防腐剂,只能为公,不能私用。”这样的政府岂能没有自信!
“晒”是一种自强。自信才能自强。民间有“晒垡”一说,说的是使已经用犁翻起来的土在太阳光下晒,能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温度,有利于种子发芽和根系生长。我们打造阳光政府,又何尝不是为了自强?“晒”人民群众盼望之“晒”,欢迎群众监督,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改进工作,祛除懈怠,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廉洁奉公,勤勉尽责,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在这种自强为民观念的引领下,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政府“晒”的举措会越来越多,离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也会越来越近,而这种举动对全社会必然带来强烈的示范作用和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