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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禁止给独栋别墅供地”,“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河南南阳开发商却借建“珍稀植物园”之名,建成大片独栋别墅群,而且把别墅群建在了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河南南阳鸭河水库“中央”。对此,南召县规划局局长尹朝东称:不知情。(见中新社4月1日报道)
鸭河水库是数百万南阳市市民饮水源,是河南珍稀植物园,这里一旦住宅连片,成为生活区,势必会制造污水、污物和垃圾,威胁南阳城数百万人的饮水安全。况且独栋别墅又是国家明令禁止供地的。但是,独栋别墅群现在就矗立在那里。
众所周知,项目建设规划先行。这些别墅区、酒店在哪里建、怎么建设,必须先期规划,这是项目建设的“入口”,依法不能绕过的。我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以此而论,河南珍稀植物园建成别墅群,作为属地管理的南召县规划局,不管是知情佯装不知情,还是真的不知情,都是一种失职行为。
其实,尽管当地规划局局长自称“不知情”,但据报道,别墅群建设不时受到库区管理局的制止,当地政府部门对管理局颇为反感。南召县的一位国土局长甚至公开指责管理局说:“建水库那么多农民迁移,现在盖几间房子管理局也要管。”正是当地政府部门的这种暧昧态度,或者说纵容,或者说默许,或者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近年来库区建房、建别墅、建酒店的热情日渐高涨。
填湖造地,在供数百万人生活的饮水源建别墅酒店,这种“逆生态规律”项目的建设,破坏的不仅仅是生态环境,还关乎数百万人的生命健康,关乎一个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眼前和未来的负面影响非同儿戏。河南珍稀植物园建成别墅群,违反法律,违背政策,违背民意……对此,假如对相关人员不追究问责、“秋后算账”,假如不强制拆除违建的别墅群,法律政策的权威与尊严则无法维护,公众的利益诉求将无从回应和满足。
珍稀植物园建成别墅群,当地规划部门竟称“不知情”,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以此为幌子企图为自己推过卸责,既无知又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