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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酝酿了多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了明确的时间表。网民期待,这一制度能成为反腐利器,拦住“房叔”、“房婶”们。(见3月30日《当代生活报》)
不动产登记,令人心动。尽管尚未落地,众多网友已展开巨大的想象空间,甚至不乏奢侈的期待,比如希望此举可降房价,可助推反腐。连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忍不住在微博上发声:“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何谓不动产登记?与建设部门进行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房屋登记簿制度相似,只是从内容上来看,把林地、海域和草原等权属也纳入登记范围。换言之,不动产登记较之于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涉及的范围更广,所登记的领域更多。
稍作思考便知,国家构建不动产登记制度,绝非剑指反腐,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国家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制度的基础,也是“建立合法产权与税收保护制度的第一步”。如果不知道自己拥有多少财产,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如果国家不掌握公民有多少财产,又如何善待?就目前而言,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还可为开征房产税奠定基础。
但实行不动产登记,客观上确实有利于反腐。不过如果要发现“房叔”、“房婶”,必须有两个前提,其一,“房叔”、“房婶”必须如实登记自己的不动产,包括房产;其二,建立核查“房叔”、“房婶”是否如实登记的制度,有配套的惩戒措施。但要做到这一点目前并不容易。
中央已决定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在2020年前实现,但是,知易行难。住房信息联网本不需要多么复杂的技术含量,只要有决心,短期内即可实现,去年2月,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在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完成后,将在2013年6月底把住房信息联网工程扩展到500个城市。但是大限已过,计划爽约。究其因,正是阻力太大。
更何况,即便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了,也不等于公众可“以人查房”。按规定,住房信息联网的查询服务坚持属地查询的原则,查询权的实施主体明确为地方政府。
反腐是个技术活,需要制度威力的不断叠加,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单纯依靠某一制度就能荡涤所有的贪官。尽管如此,无论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还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一旦全面实施,必让贪官胆寒,如果再辅以公众监督,“房叔”、“房婶”们确可显形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