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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笨的办法就是增加更多的机构和人去管。但是谁去管这些管人的机构和人呢?只能再建立新的机构,拽一句文就叫“子子孙孙,无穷尽矣……”
“您驾驶的公用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属于公车禁停区域,请尽快驶离。”您刚刚听到的这段儿,实际上是湖南省岳阳市公车监控监督员发送给违规停放的公车车辆的语音信息。岳阳市最近为了杜绝“公车私用”,用上了高科技,通过给公车安装卫星定位,掌握实时使用情况。(10月15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公车私用这个问题,从上到下其实是有明确认识的,之所以屡禁不止,无非是一些部门和个人的私心在作怪,但在技术层面,其实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违纪的成本太低。
从法律上来说,公车私用不涉贪,不涉黄,从党纪政纪来说,公车私用最多只是不正之风,不算“本质问题”,所以我们看到的很多对于公车违纪的处理无非是批评教育加罚款,最严厉的也就是行政处罚如记过、通报批评等,震慑作用有限。
由此倒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么多人对党纪国法意识淡薄?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宁肯违法违纪?这又牵扯到中国人的法律意识问题。
由于文化和政治传统,中国社会的法律意识不强。在中国人的传统意识中,虽然有“法网恢恢”这样的大道理,但涉及自身的时候,却往往都是“法不责众”、“法莫外乎人情”等等模糊化的态度,反映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就是法律的违法成本很低而执行成本很高。
生活中我们可以见到,一些原本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事情,却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被各种“国情”把法律之剑的动能左一点右一点地消解掉了。这种情况在面临一些有权力的机构和个人的时候就更明显。这就使得一些违法违规有恃无恐、花样翻新,而执法单位疲于奔命、四处救火。
我们常常见到各种各样的监督检查机构在执行不同领域的工作,往往一旦有一种类型的违法违纪或者违规的行为泛滥的时候,就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或组织去对抗和处理。这种左堵右挡的方式,有点类似于赶羊,不断地兜着圈子把羊轰到正道上去。但人显然不是羊,如果一个牧羊人能管一千只羊,那么用同样的办法可能连十个人都管不了。最笨的办法就是增加更多的机构和人去管。但是谁去管这些管人的机构和人呢?只能再建立新的机构,拽一句文就叫“子子孙孙,无穷尽矣……”
什么是更好的方式?就是在每一个公民的心里都立下清晰的标志,什么事情的界限在哪里,过即是罪,而且得不偿失,这样大多数正常人以其理智来约束自己,相当于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牧羊人。
那又怎么能做到这一点?除了普法教育之外,最重要的,是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司法公正。当然,要想做到这一点,又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