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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春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仅有“标识”还不够
//www.workercn.cn2013-11-26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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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岳阳市公务用车张贴“岳阳市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完成,全市4000多辆公车将“带标”上路,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11月25日《新京报》)。

    公车私用是多年来屡禁不止的腐败顽症,近年来更被称为“车轮上的腐败”。监督管理公车难,难就难在大多数公车的身份隐秘。即便有人公车私用,但因为常常与私家车混杂在一起,不易被识别,更不易被揭露和监督。因此,正是公车的“无标识”性成就了其隐秘性,为公车私用提供了“保护色”,使得一些公务人员有恃无恐,纵容了公车私用现象。而给公车张贴统一标识,就等于撕掉了公车的“隐身衣”,将公车置于阳光之中,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了公众的监督,公车私用即便不能被杜绝,其空间也会越来越小。同时,统一标识,对驾驶公车的公务人员也是一种约束,可以有效防止其违规驾驶。从这一点来看,为公车张贴统一标识,不失为管理监督公车的有效举措。

    但是,要预防和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仅有标识还不够,还需建立长效的制约机制。即使从统一标识本身来说,也并非一“标”了之、一劳永逸,张贴标识之后,必须有配套的监督问责机制来兜底。如果只有公众的监督、反映而没有处理,或者虽然处理但不告知公众,那么公众也会失去监督的动力和信心。因此,还必须完善“标识”背后的制度细节,让群众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公车私用只是“车轮上的腐败”较为集中的一个形式。除此之外,公车超标、公车浪费等同样是“车轮上的腐败”。要综合治理这些问题,更需要长效机制。因此,遏制“车轮上的腐败”,既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等制度机制,也要建立健全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的制度机制,使对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问责落到实处。只有问责常态化,才能让更多手握公权、接近公车的人,时时掂量自己的“乌纱帽”,痛改“不用白不用”的坏毛病。

    从长远看,遏制“车轮上的腐败”,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令人期待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明确指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相信待这些举措落到实处,将更有效地遏制住“车轮上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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