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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停用为新闻单位设立的“新闻采访”证。而“警备”、“京安”等特殊车证已基本取消。这意味着曾经的特殊车证将退出历史舞台。(12月25日《北京青年报》)
这恐怕是继一些地方取消“特殊车牌”——“O”牌之后,打响的又一场清理特权车的战役。多年以来,“特殊车牌”和“特殊车证”好似一对滋生特权车的孪生兄弟,他们享有“三不”特权——违章不罚款、过路不交钱、停车不交费,这种法外特权,影响了机关单位的公信力,破坏了法律法规的公平正义。“特殊车证”赋予公车的无形特权,还催生了一种黑色生意:随意仿制、买卖“特殊车证”。
鉴于“特殊车证”的诸多负面效应,取消显然是顺应民意、回归法治本义之举。但取消“特殊车证”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更要根除特权车背后的特权思维。
事实上,告别“特殊车证”易,根除特权思维难。据报道,早在2006年,交通部就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特权车和“人情车”活动,称“力争用50天时间逐步取缔特权车和‘人情车’”。但各地特权车并未根除,清理特权车陷入“清理—好转—复发—清理”怪圈,各种隐形特权车仍在时时为社会“添堵”。此次取消“特殊车证”,如果特权思维不除,恐怕仍会有隐形“特殊车证”发挥余热,正如“特权车牌”没了,特权车还在一样。
那么,如何根除附着在公车上的特权思维呢?一方面,应完善交通管理,在制度设计上,让大大小小的领导车和机关车,面临和普通车辆一样的待遇;在制度执行上,要赋予交通执法者监督特权车的权力,保证他们对违规特权车的处罚执行到位,而不是网开一面,让特权车先走。
另一方面,应教育领导车、机关车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惩处特权车享用者滥用权力、专横跋扈的行为,或将权力扩张到其他不该涉及的领域,占用更多社会资源,比如开公车回家、接送孩子老婆、携家人旅游等。当把领导车和机关车关进了制度笼子,他们就不会有“特殊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