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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中首次明确指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1月16日 《长沙晚报》)
这几天的最热点当属一个“裸”字。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秦国刚,因不雅照而成为舆论的又一众矢之的,他裸的是身体。而更多的裸官,则因中共中央的“红头文件”可能带来的与拔擢擦肩而过,或暗自神伤,或另作打算,他们裸的是身家。
被立案调查的秦国刚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尚未与情妇反目,依旧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者,他们白天衣冠楚楚,夜里赤身裸体,你能奈其何?同理,尽管各种逻辑推演,都将裸官指向贪腐,但仅凭高危信号,谁也不能一锤定音。当然,诚如专家所言,无论是回应民众呼声,还是按照现代政治伦理,不给裸官升迁机会都是必要的。但在切断了裸官的升迁履带后,如何扒去潜伏裸官的“蔽体华衣”,识破不裸的裸官,才是治理裸官、防范贪腐的关键一役。
在治理裸官问题的上,中央其实早已展开了持久战。自1997年始,中办、国办先后四次发文,要求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等申报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或受聘外企等情况,且历年来的规定呈现出内容不断增加趋势。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制度的藩篱在逐步扎紧,然而遗憾的是,这一圈藩篱始终留有缺口,让某些“赤条条”的官员来去无忧。
比如既规定了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却惟独缺了让裸官无忧的“高枕”——境外财产。根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研究,2011年,中国未申报的灰色收入约有1万亿美元。结合此数据,媒体披露的“2012年中国有1万亿美元流向海外”一说,并非全不可信。如此大规模的资金外流,官员境外财产申报却严重缺位,制度较现实的滞后令人错愕。
然相比监管缺乏实质性内容,内部式监管方式在裸官治理上岿然不动的独霸地位,或许才是给裸官华服蔽体的深层原因。由于大多数规定都未曾明确,要将领导干部申报的内容予以公开,则缺乏监管不言而喻。一来,监管部门人力有限,不可能照亮所有死角,很多时候也是碰见一起瞒报的,就惩处一起。二来,缺乏异体监督的架构,就是一个暗箱,内里所发生的,极易是制度向人情低头,而现实是,得到制度“体谅”的个体,往往都是那些打着“坏算盘”的人。根据“冰山理论”,呈现在人们视野中的往往只有冰山的1/8,而看不到的则占7/8.同体监督的最大弊端,无疑就是使监管失去了借助更大力量敲开冰面,一窥冰山真容的机会。
其实,无论是网友对“移居国(境)外”此类模糊用语的推敲追究,还是对已经高升了的裸官是否应被秋后算账的锱铢必较,一众呼声的所指,归根结底就是信息公开。既然裸官现象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安全,那么作为一种权力让渡,其配偶子女移居境外的情况及至官员的财产情况应该向公众公开,而不仅仅是对上级部门公开。有人认定老婆孩子移海外的裸官,必定会国产家产一起带,理由是其孤身在国内任职所表现出的是对国家前途的不信任。理由充分,结果却未必。唯有公开信息,才能让清者自证清白,让假装不裸的裸官在官场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