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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民反映陕西地方电力榆林分公司20层的办公大楼,一到晚上就灯火通明,用电浪费十分严重。榆林地电纪检曹姓负责人说:我们是窗口单位,黑咕隆咚的也不是个事情,浪费是一方面,在浪费的过程中也是一种宣传。(1月20日人民网)
一年365天,地电榆林分公司这栋大楼都灯火通明。仅从观感上讲,这般景象确实气派不凡,足以展示该单位的雄厚实力。管电的公司自然不会为用电发愁,也不会计较这些长明灯累积下来的经济账。对于该单位来说,整栋楼一年20万元的电费,也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数字。但是,这都不能成为常年累月浪费电力的理由。
电力作为特殊的能源产品,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肆意浪费。即使是作为电力运行管理部门的电力公司,也同样如此。但地电榆林分公司对此显然存在认识偏差,该单位显然是将国家宝贵的电力资源,当做了自家单位可随意处置的私产。他们对此景象已经麻木不仁,但对养成随手关灯习惯的普通民众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怵目惊心的浪费?
“窗口单位”如果意味着黑夜里齐刷刷亮起所有的灯,图个面子光鲜,有关负责人的理解未免过于肤浅了。所谓窗口单位,是指直接面向社会,以服务群众为主的单位。电力公司当然也属于窗口单位,但其根本职责,在于为区域内的单位和民众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农村的供电是否有保障?城镇小街小巷的路灯照明是否令人满意?把这些牵涉民众利益的正事办好了,电力公司作为窗口单位才会名副其实。否则,只是把自家单位弄得很亮堂,这算哪个方向的“窗口”?
“浪费也是一种宣传”的雷人之语,跟该单位负责人对窗口单位的认知理念一脉相承。其潜台词是,哪怕是再怎么巨大的浪费,只要是对宣传企业形象有好处,也在所不惜。但这样宣传,除了展示出该单位一些人爱好虚荣与热衷奢靡,还会有什么?看来,要扭转该单位的扭曲观念,让这栋大楼不再成为“浪费窗口、奢靡窗口”,唯有让“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扎扎实实地落实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