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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政“一把手”成为贪腐高危群体的背景下,国家海洋局和安徽省先后发声,提出“一把手”将不再直接分管人财物。(1月26日《南方都市报》)
从安徽、云南、重庆等地试行对“一把手”分权、限权的经验来看,“一把手”不直管人财物、末位发言,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一把手”的权力,亦可有效避免“一把手”的独断专行,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
中央纪委监察部高度认可这一做法,并认为“值得借鉴”,正是因为这种反腐新思路、新做法是对传统权力运行方式的一种大胆突破,是领导班子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有益的尝试,更是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不可或缺的重要一步。
不过,应该看到“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由来已久,很多人、很多事都由“一把手”一锤定音早就成了官员的惯性思维,尤其是在“一把手”握有干部生杀大权这种现实语境下,为了保住自己头上的乌纱帽,即便那些分到了人财物权力的官员也不敢造次,更不敢充分行使权力,都会事必躬“问”,请“一把手”“面授机宜”,让“一把手”拍板定夺,特别是所谓的“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更可能异化为末位决定制,这样所谓分权、限权的制度就会形同虚设、荒腔走板,成为另一种形式主义。
由此看来,仅对“一把手”分权、限权的规定尚不足以限制“一把手”的权力,必须出台刚性配套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分权监督、群众监督这一透明的政务运行体系,彻底堵住在人财物管理、使用上的制度性漏洞,坚决套牢“一把手”对人财物都有着巨大影响的那只手,比如改革现行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任免官员的干部制度,将干部的选拔变为组织推荐、群众认可、上级考核和决定,这样多少可限制“一把手”用人的权力,亦可让那些跑官、要官的人没了市场,同时对干部的免职也参照上述办法执行;再如,建立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及建设项目等公开制度,将资金使用、政府决策等全部摊在阳光下,从制度上为杜绝铺张浪费、防止腐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证。
一句话,如果没有刚性的制度作保证,所谓对“一把手”的分权、限权很可能流于形式,有关部门必须早作考量和出台防范措施,这样才不至于让分权、限权这一本好经被念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