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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婧:官员和百姓皆不应有“爹”心态
//www.workercn.cn2014-02-17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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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名誉会长李肇星首部外事回忆录《说不尽的外交》读者交流会上,这位新中国第九任外交部部长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特别反感一些人把县级以上的干部称作‘父母官’。我走了世界183个国家,深刻地感觉到,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就是老百姓,老百姓才是我们所有人的衣食父母。”(2月11日《中国经济周刊》)

    长期以来百姓习惯称干部为“父母官”,由于带着浓厚的封建家长制色彩,“父母官”典型的“爹”心态,就是“替民做主”,这显然与“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潮流不合,理应遭到抛弃。但若干部换一种心态理解,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最无私的,一心为着孩子,其实也是百姓之福,称为“父母官”似乎也未尝不可。关键是,官员和百姓理解的“父母官”的内涵,差异大,交集少。

    在现代社会契约论的影响下,认为是百姓让渡权利才有政府,干部所吃公饷来源于百姓的纳税,故而干部又变成了公仆,百姓又变成了“衣食父母”。从尊敬、爱护百姓的角度,称百姓为“衣食父母”自然没有错。然而,作为“孩子”的干部,头脑中依然有一个“爹”心态在作怪,不是孝敬、报恩,而是“啃爹”。而百姓,当了“衣食父母”,也自然成了冤大头。

    中国的语言文字是丰富的,理解角度不同,意思就会大不一样。因此,离开了权利保障的基础,离开了双方理念的共识,无论是反感将干部称为“父母官”,还是将百姓称为“衣食父母”,都没有多大的实际价值,只是一种文字形式而已。在现代社会,共识的建立,需要彼此的默契,更需要制度的保障。无论是“父母官”,还是“衣食父母”,其实都与现代化理念不相适宜,都应该被抛弃。

    干部和群众只是社会分工不同而已,都在各自领域创造价值,产生效益,相互满足需要,在法律和社会关系上是平等的,“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谁也不是谁的父母。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矛盾,根本原因就在于相互满足的程度,在于价值相符的程度,最终通过“参政议政”和“选举”的妥协来解决。如果非要套一个形象的说法,不如用“顾客就是上帝”,干部和群众都是彼此的顾客,彼此都应该以对待上帝的心态对待对方。

    在官员和百姓的关系上,正是因为长期以来的极端理解,导致了他们在社会关系上的换位思考困难。因此,我们更应该考量,该如何通过法律制度的设立与运行,让群众摆脱低干部一等的心态,让干部去掉高人一等的心态,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以“物美价廉”去满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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