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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这个场域内,如果能长久互动、感染交流,农民工将积累更多“市民特质”,城市居民也会改变对农民工群体的看法和态度,逐步走向和谐共融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对农民工这一群体来说,如何实现他们的城镇化和市民化?作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主要场所,社区是一个好的抓手。通过和谐社区建设,塑造他们的心理认同和生活习惯,为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提供帮助。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共同场域形塑共同习惯,共同习惯形塑共同场域。农民工与市民在社区这个场域内长久互动、感染交流,农民工将积累更多“市民特质”,城市居民也会改变对农民工群体的看法和态度,逐步走向和谐共融。目前,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类型大致可分三种,第一类没有进到社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类工作;第二类是“准社区”类型,如“浙江村”,“河南村”等,还包括聚居于“城中村”的农民工;第三类是进入城市社区的类型,租住或买房,居住年限已达一年以上。第一类农民工几乎和城市居民没有交集;第二类农民工虽然居住在城市中,但和当地居民社区基本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有社区雏形无社区实质;第三类农民工和当地居民居住同一社区,但是大多数并没有从心理上认同城市,他们在人际关系和生活环境等方面难以彻底融入城市生活。
四川省委党校课题组调研发现,农民工对城市产生的这种隔离感主要来自社区管理中的二元化思路。即社区管理中仅仅把农民工住户视为管理和防范的对象,采用办理各种证的方式把他们和本地居民区分开来;日常社区的文化活动也常以户籍为门槛将农民工拒之门外。这种管理,客观上加剧了农民工和社区管理者的冲突,既让农民工难以增进对城市、社区的认同,也强化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排斥。
民政部在2012年1月发布的“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中提出,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就应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因此,应该致力于建设具有共同体意识的社区,充分发挥社区“自我管理”的能力,放手让社区住户主动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发展规划等公共事务和公益活动。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农民工要尽量提升自身素质,政府制定平等政策为他们扫除融入障碍更是关键所在。比如,浙江奉化西坞力邦社区在外来人员管理上,探索出一条“关系在企业、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和谐共赢模式,为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找到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农民工参与的三方治理途径。
作为社区,则应以专业化和综合化,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比如,可以考虑引入社会志愿者,从儿童教育方面服务切入,在课业辅导、兴趣小组、亲子教育等方面,以孩子为突破口进入农民工家庭,进而将社区服务拓展到多个方面。通过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努力将社区建设成和谐社区,才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